泸溪县商务局 泸溪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新材料)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泸溪县商务局 泸溪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新材料)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来源:泸溪县商务局 泸溪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2-01 字体大小:

各相关企业(单位):

为促进我县外经贸事业发展,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 年第二批省级外贸促进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贸〔2023〕21号)文件要求,按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财企[2014]36号)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财外[2014]6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进出口实际,现就申报2023年度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原则

1、符合国际规则。符合国际贸易协定和资金使用管理要求,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廉洁、高效;

2、符合国家和我省政策。契合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贯彻“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稳外贸有关工作要求,服务“贸易强省”建设;

3、强化绩效意识。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作用,服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资金支持方向

1、支持基地及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针对外贸特色产业集群的基地和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以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

2、支持企业产品研发。

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活动,对于在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

3、支持企业品牌培育。

对于企业在品牌建设上的投入,包括品牌宣传、推广、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提供资金支持。

4、支持企业国际市场开拓。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对于参加境外展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和境外商标注册等项目的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

5、其他有利于促进泸溪县外经贸工作发展的事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或备案;

3、按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财外[2014]67号)第六条规定的使用方向,已开展相关业务;

4、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5、财务机构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在湖南信用系统上无不良记录;

6、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

7、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或多头(部门)申请;

8、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9、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二)、资金重点支持类型企业类型

1、2023年度有引进外资到位的新材料、新能源企业;

2、2023年度外贸出口业绩显著的新材料、新能源企业;

3、2023年度在泸溪县域范围内新注册湘商回归的新材料、新能源企业,且在本年度内有纳税额的企业。

(三)、基本材料

1、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项目详细情况,申请支持的金额等基本内容;

2、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3、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4、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项目单位申报说明(附件3);

5、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附件4);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8、2023年度企业会计报表;

9、其他相关资料。

四、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相关企业于2024年2月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式行文向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申报。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县商务局一份,县财政局一份,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监督管理

1、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将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项目申报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弄虚作假,对所申报的项目真实性负责;

2、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负责对辖区内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3、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申请表

4、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项目单位申报说明

5、2023年泸溪县外贸特色产业集群专项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

6、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联系人:

泸溪县商务局外贸股:肖瑞雪,联系电话:15580462604

泸溪县财政局外经股:胡  心,联系电话:18627436009

泸溪县商务局     泸溪县财政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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