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溪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泸溪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黄渊兰 发布时间:2020-08-25 字体大小:

目  录

一、 基本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3

二、 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 4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4

(二)年度总预算收支决算及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5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5

(4)其他收入支出情况 6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6

2、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7

3、项目管理情况 7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7

(五) 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8

(六)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8

(七)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8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和执行情况(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分析) 8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8

(二)部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0

四、部门资金绩效情况 11

(一)投入指标(15分) 11

(二)过程指标(50分) 11

(三)产出及效率(35分) 13

五、绩效评价结论 13

六、存在的问题 13

七、有关建议 14

泸溪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泸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泸财函〔2020〕10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20年4月,组织力量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的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分类考核、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泸溪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局)是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系全额财政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加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31227483864764,办公地址为泸溪县武溪镇朝阳路219号,法定代表人:杨乾旺。根据《泸溪县委办公室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9﹞8号)文件精神,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是: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泸溪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推进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7、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8、负责全县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州和县下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监督指导工作。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16、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8、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县应急管理局下设事业单位泸溪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泸溪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政策法规股)、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风险兼测和综合减灾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火灾防治和防汛抗旱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和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规划财务统计和调查评估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经县编办核定的编制机构14个,编制人数为57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机关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全额事业编制49人。年末实有人数51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工勤人员1人,财政补助人员45人。

(二)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根据本单位的申报及泸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泸财发(2019)22号)文件,本单位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为:  

(1)安全生产;

(2)森林防火;

(3)防汛保安;

(4)应急管理;

(5)地质灾害防治及搬迁治理;

(6)安全警示视频宣传教育活动;

(7)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8)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9)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0)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

(11)扫黑除恶工作;

(12)党建工作;

(13)精准扶贫。

2、本单位2019年设定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为:

(1)救灾资金;

(2)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二、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泸溪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泸财发(2019)9号),本单位2019年预算资金安排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情况

(一)、年初结转


(一)、基本支出

440.92

(二)、年初预算

495.92

1、人员经费支出

358.64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95.92

2、公用经费支出

82.28

1.1预算拨款(补助)

495.92

(二)、项目支出

55.00

1.2县级项目拨款


1、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性基金拨款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拨款


3、其他资本性支出


4.其他收入




年初收入预算合计

495.92

年初支出预算合计

495.92

(二)年度总预算收支决算及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年初结转结余3.7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结转结余。

1、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收入金额

备注

财政拨款收入

872.25


其中:基本支出

488.04


项目支出

384.21


年度收入合计

872.25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1)基本支出明细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财政拨款支出

其他资金支出

支出合计

一、人员经费

429.06


429.06

1.工资福利支出

429.06


429.06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日常公用经费

62.69


62.69

商品和服务支出

51.98


51.98

资本性支出

10.71


10.71

合    计

491.75


491.75

(2) 项目支出明细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财政拨款支出

其他资金支出

支出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8.21


108.21

其他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4.00


144.00

合    计

252.21


252.21

(3)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2.00万元,均为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

4)其他收入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年度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上年结转

实际到位资金

本年支付

本年结转或结余

解决办公用房维修经费


8.21

8.21


扶贫村工作经费


10.00

10.00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55.00

55.00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经费


20.00

20.00


非税返回工作经费


2.00

2.00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州财企指【2019】2号)


65.00

5.00

60.00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州财企指【2019】11号)


50.00


50.00

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州财企指【2019】20号)


8.00

8.00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州财预【2019】141号)


116.00

106.00

10.00

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州财预【2019】140号)


35.00

23.00

12.00

省级救灾资金(州财企指【2019】23号)


15.00

15.00


合     计


384.21

252.21

132.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单位2019年实际收到项目资金384.21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本年可用项目资金384.2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实际支出项目资金252.2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处理、自然灾害救灾、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等。年末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32.0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州财企指【2019】2号)结转6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州财预【2019】140号)结转12万元系工程尚未完工未付款;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州财企指【2019】11号)结转50万元系机关改革,人员和办公室未落实的原因尚未开始;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州财预【2019】141号)结转10万元系政策原因未付。

3、项目管理情况

为加强专项经费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保证专项任务和计划的顺利完成,2019年本单位制定了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专项经费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专项报告制度,并接受财政部门或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2019年度本单位专项经费支出基本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控制数为24.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0万元;上年“三公”经费控制数为33.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30万元,公务用车10.20万元,预算变动率为-27.76%;本年“三公”经费决算反映支出15.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6.03万元,公务用车9.8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5.66%。

(五)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固定资产原值104.2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5.2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9.06万元,本单位国有资产均由本单位使用,无闲置资产。

(六)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0.71万元,本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支出10.7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71÷10.71×100%=100%。

(七)公用经费执行情况

本单位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2.28万元,年末决算数为62.6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62.69÷82.28)×100%=76.19%。本单位本年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控制较好。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和执行情况(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分析)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1: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办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案子4起以上,确保生产经营性事故、亿元GDP事故死亡率控制为零。截止年末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经营性事故1起,死亡1人。

目标2:森林防火:对11个乡镇加强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人员事故、绿化森林环境,火灾率控制在0.5%以内。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3:防汛保安:对11个乡镇加强防汛保安工作,在正常蓄水范围内确保汛期不垮一堤一库,控制率为100%。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4:应急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活动应急预案报备工作,普查摸清应急资源储备情况,工作信息不少于20条,落实2处以上应急场所。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5:完成500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掌握应急知识。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6:地质灾害防治及搬迁治理:完成合水镇晒州田村坪地质灾害防治及搬迁治理工作,完成合水镇晒州田村坪里滑坡地质灾害项目治理。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7:安全警示视频宣传教育活动:安全警示视频宣传教育活动,涉及全县领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使安全知识家喻户晓,提升我县人民安全意识。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8: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在武溪镇和浦市镇,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并达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9: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4次以上,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地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10: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11个乡镇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4次以上,安全隐患整改2件,各项执法大检查72处,专项督查隐患43处,对全县各行业组织1791次活动,执法人员累计达6845人次,努力减少各类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11: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在11个乡镇内对42家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减少安全隐患地发生,及时整改。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12:扫黑除恶工作: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500份、举办培训6次、参与人数达300余人。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13: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讲话,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发展积极分子1名,强红星云网上支部管理,发展积极分子1名,每个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目标14:精准扶贫:塘村精准扶贫继续巩固提升,公路边护工程5公里,3、4、5组道路硬化2公里,人口800人,公共服务建设,投资全面健身器材,困难救助;都岐村2019年整体脱贫。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综上,本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二)部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救灾资金:中央救灾资金,资金重点地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排危除险等,完成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完成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3处地质灾害隐患临时治理,对遭受地质灾害的地方开展地质灾害救灾,搜救和转移人员数量达到108人,紧急生活救助受灾群众350人次。省级救灾资金,统筹推进因灾倒房的9户人家45人恢复重建工作。截止年末,紧急生活救助受灾人群还剩余10万元尚未发放完成,其余均已完成。

(2)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对全县范围内的27家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排查;检查烟花爆竹批发户3家、零售户60家;矿山13家、尾矿库16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和督查不少于12次、关闭3家违法单位;重大行业领域整治检查和督查不少于12次、处罚采石场5家;举办“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20000份,执法人员出车727人次;成功创建工作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1个;工贸行业监管工作检查和督查不少于12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乡镇人员培训2次以上,对20余家企业培训13期参与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完成重大应急演练2次、人员达到2000人;配备安全生产办公设备电脑、空调2台;安全生产计划执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200余次。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完成6座尾矿库闭库验收工作,加大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截止年末已全部完成。

四、部门资金绩效情况

(一)投入指标(15分)

本次评价设定的投入指标包括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和绩效目标申报情况三个指标,2019年实际在职人员控制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4.20-33.50)÷33.50×100%=-27.76%≦0。绩效目标符合县委、县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三定”职责;体现了当年重点工作;资金投入相匹配。申报覆盖率比率100%。上述三个绩效指标均得满分;本单位投入指标得分为15分,得分率为100%。

(二)过程指标(50分)

过程指标包括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两个二级指标,其中预算执行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资金绩效评价覆盖率和专项资金管理四个三级指标;预算管理包括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和信息公开六个三级指标。

1、预算执行完成情况:⑴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3.71+495.92+376.33-132)/(3.71+495.92+376.33)×100%=84.93%。⑵预算控制率:本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数495.92万元,本年预算追加376.33万元,扣除非本单位控制的上级拨入专项资金289万元后的本年追加87.33万元,本单位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87.33÷495.92×100%=17.61%。⑶资金绩效评价覆盖率=绩效评价资金总量/预算单位实际资金总量=(743.96/872.25)×100%=85.29%。⑷专项资金管理:本单位2019年专项资金支出符合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资金分配、投入合规;专项资金已申报了专项绩效目标,本级专项预算追加项目已按要求提交了绩效目标完成表。

2、预算管理情况:⑴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2.28万元,年末决算数为62.69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62.69÷82.28)×100%=76.19%。⑵“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15.89/24.2)×100%=65.66%。⑶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71/10.71)×100%=100%。⑷管理制度健全性: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执行有效,且相关制度合法合规。⑸资金使用合规性:单位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⑹信息公开:本单位按时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了预决算及绩效评价报告。以上指标均按要求执行,符合规定。

本单位过程指标得分为46.5分,得分率为93%。

(三)产出及效率(35分)

产出及效率指标包括年度绩效目标完成和履职效益两个二级指标。

1、年度绩效绩效目标完成包括绩效目标完成、资产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三个指标。本单位2019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大部分已完成,资产配置在合理的范围内,无闲置资产,资产处置及收入均按规定程序执行和上缴,资产利用率较高,预算部门年度效益指标完成比率在70%以上,因此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0分仅得6分,其余二个指标未存在扣分的情况,得分率83%。

2、履职效益包括履职质量、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两个二级指标。本单位2019年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履职质量较高,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满意度较高,以上两个指标均得满分。

五、绩效评价结论

本单位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但年初编制的预算与实实际收到的收入存在较大差异,预算执行有待加强。实际产出与目标基本接近,但绩效目标申报有待细化量化。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92.5分:投入绩效为15分,过程绩效为46.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31分,总绩效为92.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本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495.92万元,本级预算追加87.33万元,2019年预算控制率17.6%。

2、资金支付进度有待加强。本单位2019年预算完成率为84.93%。

3、年度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总量与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数的比率偏低,2019年共11个专项,其中2个未实施,1个未完成。

七、有关建议

1、建议加强预算收入的编制科学性,年初在编制预算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不少报、不漏报、不估报,部门各项收入要参照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下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不同的收入来源,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以减少预算调整数。

2、建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支付力度。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2: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评价基础数据表

附件3:项目(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

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5: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5日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9.et
附件2:基础数据表.xlsx
附件3: 项目(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docx
附件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5: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