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泸溪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3 字体大小:

一、制定说明

为了进一步加大科技治超力度,加强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按照《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在货物运输主要通道、重要桥梁入口等重点路段和节点,设置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检定合格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于投入使用前三十日,在当地主要报纸、网站公告设置位置,并在公路醒目处设置告示标志。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电子数据,必须经依法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之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三、所涉部门

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制定过程

20231,县交通运输局对《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行起草起草过程中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征求意见2月2日,县公安局将《通告》送审稿交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月7日,县司法局将通过合法性审查的《通告》转送县政府办进行文字审查,并按规范性文件发文程序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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