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3-00006
- 文号:LXDR-2023-00002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泸溪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3-03-03
- 签署日期:2023-03-03
- 登记日期:2023-03-03
- 发文日期:2023-03-03
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
泸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根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要求,泸溪县人民政府决定运用科技治超手段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点:
(一)G319线(泸溪县潭溪段)K1835+000M处;
(二)G319线K1794+900M处(鲇鱼溪段);
(三)S252线K8+500M处(白辰线毛家滩段)。
二、经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依据《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货运车辆所有人或实际驾驶人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作出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收集的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等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行为的信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泸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地址:泸溪县武溪镇国道路322号,办公电话:0743—4260509。
泸溪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泸溪县武溪镇国道路458号,办公电话:0743—4261324。
四、本通告至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特此通告。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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