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更好发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泸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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