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泸溪县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42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24〕33号)、《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发〔2025〕7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支持创业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就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补贴对象
县内首次创办的民营企业、个体经济(含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网店,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下同)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二、申报补贴条件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首次在县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民营企业、个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所创办民营企业、个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的。
(三)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在县内创办经营主体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在县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与注册地址一致。
(五)吸纳一定规模劳动者就业,并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劳务)合同、按时发放劳动者工资。
(六)经营主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不含建筑业(包含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娱乐业(包含歌厅、舞厅、KTV、棋牌室、酒吧、台球、桑拿、美体按摩、足浴、网吧、氧吧)、广告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产中介等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扶持的产业实体。
申请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贴:
(一)审核期间,市场主体处于停业、歇业或非正常经营状态的;
(二)已经享受过各级人社部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秀项目扶持资金的;
(三)存在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申报补贴标准
(一)个体经济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个体经济,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经济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内的(稳定吸纳就业1人是指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或年度累计用工100个以上),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增加补贴金额,最高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增加补贴金额,最高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民营企业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创办民营企业,稳定吸纳就业5人(含5人)以内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增加补贴金额,最高给予8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稳定吸纳就业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增加补贴金额,最高给予8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报办理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补贴申请材料。申请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湘西自治州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个人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银行卡之一的复印件;
5.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表或工资代发银行流水;
6.身份证明材料。其中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村(社区)开具的返乡创业证明(标注创业前在外务工的时间和地点);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由经办机构在省人社业务一体化平台系统核实。
(二)实地核查。各级业务经办机构受理补贴申请后,对申报对象提交的申请资料、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强化实地核查工作责任,深入申报对象经营场所、生产车间、种养殖基地等,对注册日期、带动就业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接和数据比对,核对首次创办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对可通过省人社业务一体化平台比对核实或依托相关部门共享信息的,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三)网站公示。对资格审核、实地核查后确定拟补贴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补贴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业务经办机构填报《创业补贴汇总表》 ,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
五、申报地点和联系电话
申报地点:县政务中心C37窗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咨询电话:0743-4261951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
附件1:湘西自治州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附件2:湘西自治州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单位员工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