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泸溪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泸溪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设置和水资源保护工作,根据《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70号)和《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工作的函》(湘水函〔2020〕91号)要求,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县千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进行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共有37处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3处,千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34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责任主体,须严格依照《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落实相关保护性工作要求;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协同做好水源地有关保护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附件:1.泸溪县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
2.泸溪县千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名录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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