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度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管理指导企业职工、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及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
(二)承办参保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的归机与管理,以及职业年金的待遇核定和发放工作。
(三)拟订全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拟定全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办法;经办全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管理全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调剂金;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六)汇总编制全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报表,承担全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和计算机软件应用工作。
(七)协助开展全县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保人员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 人, 实有人数10 人( 在职人数10 人, 退休人数7 人)。内设股室5 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 综合业务股、审计稽核股、 待遇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下属单位,因此,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即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13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1.59万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1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1.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1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9.26万元,占46.29%;项目支出1,681.83万元,占53.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3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1.59万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81.59万元,增长22.81%。主要是因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抚恤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4万元,占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0.66万元,占98.71%;卫生健康支出6.12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9.47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1.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绩效考核奖励等财政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98.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84.14万元,支出决算为88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退休死亡人数增加,丧葬抚恤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死亡人数增加,丧葬抚恤费支出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1.7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不列入预算,年终要求做入决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国初参加革命的退休干部死亡1人,故生活补助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为省级下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年初不列入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2.87万元,支出决算为9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下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后,就使用省级下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不再使用年初列入预算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以及企业军转干部死亡3人,支出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91万元,支出决算为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工资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9.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3.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71万元,下降93.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71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21人次,主要是来人开展各项业务交流活动、上级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3.93万元,增长32.29%。主要原因是:人头工作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开支。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授予中小企业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授予中小企业支出总额的百分比。由于货物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溪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制定了规范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实施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结果充分运用。我单位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产生了较好的效益,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本单位有三个绩效目标,分别是:
目标1: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13000人次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
目标2:做好生存认证工作与稽核工作。
完成情况: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完成率100%。生存认证工作与稽核工作完成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预算编制不严谨,年初批复的预算资金仅为1,171.05万元,而决算数为3131.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