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度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提出有关退役军人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保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开展优待、抚恤;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九)负责全县烈士及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名录。
(十)组织指导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一)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并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更好地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7人。内设股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就业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政工人事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下属单位,因此,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单位决算即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052.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53万元,减少2.22%。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05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2.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05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21万元,占11.46%;项目支出1,817.77万元,占88.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2.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53万元,减少2.22%。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2.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53万元,下降2.22%。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2.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88万元,占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2.02万元,占96.54%;卫生健康支出40.88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16.2万元,占0.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4.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5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7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发年度考核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2080805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2080899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专项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2080901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1.3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专项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2080999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3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专项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7.9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专项资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7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艰边调剂。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1.1万元,支出决算为26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厉行节约。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27万元,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2.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79万元,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16.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专项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5.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9.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5%,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2.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仅为年初预算数的24.4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仅为年初预算数的24.44%。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个、来宾60人次,主要是上级检查以及乡镇服务站、乡村振兴联系村工作汇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2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36.98%。主要原因是:增加本级专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3万元,用于召开930公祭日、退役士兵座谈会会议,人数67人,内容为930公祭日、退役士兵座谈会。开支培训费0.17万元,用于开展事业人员非学历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事业人员非学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由于授予中小企业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授予中小企业支出总额的百分比。由于货物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制定了规范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实施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结果充分运用。我单位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产生了较好的效益,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履职完成情况与财政拨款金额基本匹配,较好地履行了单位职责,履职效益优秀,部门整体支出使用达到预期。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暂无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