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泸溪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2021年度泸溪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泸溪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以上部门决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泸溪县水利局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水法制的宣传和实施,拟定县级水法制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金投资项目;提出国家、省、州和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普查和调查评价。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县内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河流、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研究制定水土保持工作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其公告,负责有关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县小流域治理,并提出开发利用意见;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按照流域规划要求对中、小型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
10.指导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负责局属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指导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负责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泸溪县水利局内设股室3个,分别为:泸溪县水利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人事科教股;二级机构8个: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土保持站、县水政监察大队、县浦市提防管理所、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室、县岩门溪水库管理所。2021年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7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98人,退休人数72人,离休人数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溪县水利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独立二级单位,因此本次决算公开单位为泸溪县水利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223.09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13.93万元,下降30.53%。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6,54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5.84万元,占98.5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93.74万元,占1.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7,90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万元,占12.42%;项目支出6,919.78万元,占87.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1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08.99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0.4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95.66万元,下降30.69%。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0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0.26万元,项目支出6,833.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94.59万元,下降18.7%。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04.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34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4万元,占1.13%;卫生健康支出85.72万元,占1.1%;节能环保支出24.78万元,占0.32%;农林水支出7,518.33万元,占96.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万元,占0.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63万元,占0.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6.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80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9.41万元,支出决算为8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镇编制人员归乡镇所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8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镇编制人员归乡镇所有。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8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镇编制人员归乡镇所有。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8万元,支出决算为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镇编制人员归乡镇所有。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延续项目,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843.74万元,支出决算为53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减少。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9.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资金318.76万元,年中追加项目1095.26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资金59.91万元,年中追加项目46.01万元,年初无预算。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1.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资金260.8万元,年中追加项目347.3万元,年初无预算。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资金165.12万元,年中无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2.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10.27万元为非税项目,结转上年资金118.22万元,年中追加项目1852.02万元,年初无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200万元,年初无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1.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资金715.36万元,年中追加项目1596.38万元,年初无预算。
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4.63万元,年中无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0.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1.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8.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6万元,完成预算的39.89%,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3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 ,与上年相比增加4.76万元,增长2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往年账未结,本年结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预算的40.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节约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4.19万元,增长148.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往年账未结,本年结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4万元,占50.4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2万元,占49.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8个、来宾596人次,主要是工作开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2万元,主要是维修、保险、燃油、过路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45万元;支出1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溪县水利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泸溪县水利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38万元,比上一年决算数减少55.92万元,下降38.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镇编制归乡镇所有,经费减少。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泸溪县水利局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2万元,用于开展河长制工作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外出学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泸溪县水利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9.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7.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溪县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41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1年农村水利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岩门溪水库维修养护资金”“河湖划界资金”“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五批、第八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8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从决策到实施到产出都具有科学性与可行性,并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本单位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组织对“泸溪县水利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0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水利工程项目(存量资金返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85.32万元,完成预算的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洗溪镇杜家寨村河道治理并结算;二是完成兴隆场镇五里坪河道治理并结算;三是完成泸溪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并结算;四是完成桶子溶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并结算。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审计结算进度。河湖划界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8.3万元,执行数为2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2020年三年内未完成的全部河湖划界工作,办理结算,12月底完成划界成果入库工作。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53万元,执行数为4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和泸溪县河长办工作职责,完成河湖管理,落实了河长制2021年的各项工作,加强了县域水域保护,改善和落实了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活动,推进社会爱水护水、倡导民众阻力治水意识;提高全民参与河长制,通过日常河库管理、保护、治理,县域河道面貌和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计划购买设备因资金不足未买。下一步改进措施:节约不必要开支,充足经费。取水工程(设施)整改提升、水资源节约利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万元,执行数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安装千吨万人以下及千人以上的农村安全饮水的计量设备,完成局机关节水型机关建设:1、完成局节水型机关建设任务;2、安装千吨万人以下及千人以上的农村安全饮水的计量设备不低于20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付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水行政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与水行政执法力度:1、定期不定期开展水行政执法宣传,年内已完成于3次;2、1-8月份开展泸辰两县联合执法8次;3、定期不定期开展水行政执法,1-8月份已完成不低于30次。县小二型水库划界所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县沅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78万元,执行数为24.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农村水利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64.56万元,执行数为2664.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新建农村水利建设项目156处: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120处;2、山塘水库除险加固项目8处;3、二级公路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程19处;4、水美湘村1处;5、小农水项目5处;6、浦市堤防黄家桥段撇洪渠改造项目1处;7净化消毒设备采购项目1处;8、公益性岗位管水员设置项目1处。项目前期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44万元,执行数为3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泸水【2020】51号、主要用于县水利局“十四五”规划等项目推进,完成年度规划编制任务:3月份完成“十四五”规划初稿,6月份完成县人民政府批复。岩门溪水库维修养护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6万元,执行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州财农指【2020】42号,该项目主要用于岩门溪水库及灌区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岩门溪水库及灌区正常运行;1、完成岩门溪水库的大坝维护;2、完成岩门溪干渠的维修养护。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第五批、第八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6万元,执行数为141.9万元,完成预算的97.1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00万元投资,实施10个水毁修复项目。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泸溪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1)(1).docx
项目支出自评.rar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