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3年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9 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x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溪县武溪镇人民路79号;邮编:416100 ;电话:0743-4260345;电子邮箱:426034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公开信息232条,其中工作动态141条,通知公告43条,基层政务公开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答复,并作出妥善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和更新有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我局办公室专职信息工作人员1名,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县各政府机关尚未遇到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引起相关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加以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学习,在工作中不断摸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增加信息来源,加大公开力度,强化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等涉及民生的商品抽检信息和消费警示公示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