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泸溪县浦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2年泸溪县浦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泸溪县浦市镇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1-12 字体大小: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泸溪县浦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x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溪县浦市镇人民政府;邮编:416102 ;电话:0743-4611241;电子邮箱:lxpszf200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宽信息公开形式、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本镇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浦市镇主动公开信息9条,其中,工作动态7条,财政资金信息2条,招投标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的相关要求,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专责,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求是的原则,主动接受会和群众的监督,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答复,并作出妥善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和更新有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内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外公布了监督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确保我镇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信息公开文件数量较少: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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