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泸溪县浦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泸溪县浦市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泸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lxx.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泸溪县浦市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泸溪县浦市镇人民政府;邮编:416102;电话:0743-461124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本镇信息进行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积极收集政务舆情,第一时间依法按照流程公开关于本单位的相关舆情,回应社会监督。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浦市镇主动公开信息42条,其中,工作动态40条,财政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镇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建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我镇每年根据县委县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切,制定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和更新有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我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每年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了对各块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信息公开文件数量较少: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