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政务中心关于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湖南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务公开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为指引,到2023年6月,编制完成重大项目建设、财政预决算、公共法律服务等32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标准目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实现政务公开水平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编制标准目录。县直有关部门要以各部委制定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为指引,结合职能职责和我县实际,梳理编制本部门所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具体工作任务分工见附件。其中,重大项目建设领域和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涉及两个及以上责任部门,由每个部门负责编制对应部分内容,再统一交县政务公开办进行汇总。
(二)明确公开要素。标准目录应明确公开事项和公开要素,各部门在编制过程中要严格对标国家标准,坚持法治思维,做到不漏项、不错项。公开要素一般应当包含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其中“公开主体”须细化到具体责任单位。
(三)加大公开力度。标准目录编制完成后要及时将成果文件发布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指定专栏,并同步以该标准目录为指引逐项推进内容公开,要按照信息属性,分类实行实时公开和定期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业务性强、要求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人员保障,精心组织实施,认真细致开展梳理编制,确保不出遗漏、不出差错,切实承担梳理编制和审核发布的主体责任。
(二)强化统筹协调。县政务公开办要加强对各县直部门的督导指导,统筹协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县直部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疑惑要及时与县政务公开办进行沟通,促进问题解决,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三)严格监督考核。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工作已纳入2023年政府目标考核,县政务公开办将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