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2108号建议的主办意见

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2108号建议的主办意见

来源: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6 字体大小:

唐家春代表:

您在州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县乡村公路防护栏及标识标牌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成果,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起,我县按照“分级管理、分层考核、分段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路长体系,实现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制”全覆盖。

(一)系统梳理,摸清底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各级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数。目前全县公路行车通达里程约3369.723公里,其中纳入年报统计管养范围内的:国道1条58.011公里,省道3条合计147.535公里,县道22条合计307.147公里,乡道32条合计264.884公里,村道126 条312.933公里,共计184条1090.51公里。

(二)建章立制,夯实基础。2022根据省、州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泸溪农村公路养护实际,泸溪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泸溪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和《泸溪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以县长任总路长,分管交通副县长任副总路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分路长,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任人为成员的“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全县901.317公里的农村公路纳入养护体制改革范围。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以领导小组总牵头,县、乡、村三级路长负责,覆盖全县农村公路管养的“路长制”责任体系。各乡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统筹乡村公益性岗位配置,落实责任辖区农村公路专职管养人员。并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全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为农村公路养护提供组织机制保障。

(三)对标对表,重点整治。2023年,交通部门对全县农村公路进行了全面摸排,逐路核实,对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隐患点开展隐患清零工作。对安防缺失、标识标牌进行排查摸底统计,建立安防隐患销号台账,结合“十四五”中期调规,逐年列入农村公路精细化养护、顽瘴痼疾整治项目分年实施解决。2022年共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15处,2023年正在开展13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及9处安防缺失整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150余块,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指数。开展县域内公路水毁处置工作,完成X004县K9+300处(辛女峰)灾毁修复工程,修复全县重点公路水毁点145处;同时,引导各级路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安防设施和标识标牌维护管理。

(四)筹措资金,完善设施。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开展农村公路安防提质改造工作,针对县域内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安全隐患路段,严格按照相关规划逐步开展安防设施建设工作。2022年投入近800万元,完成全县15条线路共30.876公里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2023年,我县将结合隐患排查情况,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存量问题,投资557.88万元,完成13.947公里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建设;投资855.78万元,完成27.156公里国道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目前正有序推进前期工作,预计年底完工投用。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加大对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加大农村公路管养投入。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充分发挥“路长制”作用,汇聚农村公路管养各级力量,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力度,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力争在“十四五”末期,基本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一)设施引路,规范交通行为。充分重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作,对责任路段要进行“抄底式”大排查,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交通标志标线更新、交岔路口渠化、中央护栏隔离、交通堵点治理、交通组织优化、交通科技投入等交通设施的建设,要集思广益,疏堵结合,做到谋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全面完善道路设施建设,规范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达到管理工作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严查治乱,坚持上限处罚。对责任路段实行严查严管严处的三严措施,对占道经营、乱堆物品、违法停车、占用泊位等各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要及时清理、上限处罚、限期整改、坚持“零容忍”原则,一抓到底,决不妥协,对各类处罚要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达到处罚一个,规范一片,一批的效果。

(三)宣传开路,广聚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广泛开展“路长制”工作机制建立的宣传发动工作,并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形成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已制作“路长制”公示牌,公布监督电话,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路长制”工作的共创共建活动当中,广聚社会共识,自觉接受监督。

以上答复意见,您有什么意见和看法,随时与我县联系,以便改进;再次谢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签发领导:李文林

承办人员:李媛媛

联系电话:0743-4266021(办)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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