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第8期
(议题一)
2022年2月11日,县人民政府县长谢翔宇在县政府三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传达《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会议指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实,进一步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实施宏观政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实现“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着力推动市场主体总量显著增长、质量稳步提升。
会议强调,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和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扎实推动宗教工作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组织和引导信教群众与全县干部群众一道,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泸溪而团结奋斗,形成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的良好局面。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政府系统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文化融入“五型”政府建设,把弘扬清正廉洁价值观作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谨记小事小节连着作风形象,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时刻保持防微杜渐的思想警醒,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走深走实,力争在“不想腐”上取得实效,为奋力打造清廉湖南泸溪样本提供有力支持。
(议题二)
听取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审议《关于2021年度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通报(送审稿)》《关于2021年全县真抓实干争取上级督查激励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送审稿)》《关于落实州人民政府2022年主要工作目标管理任务和2022年州定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送审稿)》《关于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送审稿)》。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十四五”承上启下、接续奋斗的关键之年,政府系统广大干部必须要保持定力,对发展形势有更清醒的认识,对发展内涵有更系统的理解,对发展方向有更明确的把握,以新的精神状态踏上新征程,以新的奋斗姿态抢抓新机遇,努力在实现泸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会议要求,一要明责任。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县党代会、县“两会”、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任务,认真履好职、尽好责。二要早谋划。对照全年目标任务,抓紧谋划、及早部署,列出清单、倒排工期,实行项目化管理,为完成全年各项目标打好基础。三要抓落实。要按照县委绘就的发展蓝图,完善“施工图”,当好“施工队长”和“施工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为夺取全年工作新胜利抢时间、拼进度、争主动。四要强督导。加大督查问效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必须紧盯不放、跟踪问效,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在政府系统营造狠抓落实、大干快上、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议题三)
听取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关于奋力打造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意见(送审稿)》《泸溪县推进“乡村振兴突破年”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泸溪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送审稿)》。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阶段。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打造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
会议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突破年”活动,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二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持“县乡村三级一起抓、分管县级领导包乡镇亲自抓、后盾单位及驻村工作队员包村联户具体抓”工作机制。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都要向前一步主动作为,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工作氛围。三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式,总结好、推广好、坚持好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营造共同推动乡村振兴事业的共识、心气、力量。四要持续强化要素保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梳理政策,分类列出争取的项目资金清单,列出财税、金融、土地、投资、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清单,逐级加强汇报衔接,争取更多资金等要素支持。五要增强督查考核实效。加强日常督查督导,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督导落实制度,建立常态化提醒约谈和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原则同意县乡村振兴局提交的《关于奋力打造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意见(送审稿)》《泸溪县推进“乡村振兴突破年”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泸溪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送审稿)》,根据本次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