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是否应当认定工伤?
  • 索引号: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泸溪县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发文日期:2024-08-15

职工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是否应当认定工伤?

来源:人社通 发布时间:2024-08-15 字体大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视同工伤。

解 析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虽然职工不是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但其是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应当按照工伤处理。公民见义勇为跟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属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以因见义勇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即视同工伤。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