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公布〈泸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泸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泸溪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9 字体大小:

一、起草背景

2023年7月28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9月,湘西州下发了《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州政办发〔2023〕25号)及《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实施清单填报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于9月底编制完成并公布。

二、起草的必要性、可行性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起草工作情况

9月,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和实施清单填报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审改办下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审改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涉及的27个县直部门认真对照《湘西自治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认领实施层级在我县且属于本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并在充分沟通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泸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送审稿。

四、重点说明内容

根据省、州清单涉及到我县的内容和法律法规修订、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泸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调整修订,形成《泸溪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具体调整修订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县教体局主管;将县教体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因实施层级调整等因素,新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由县人社局实施部分权限;新增“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由县住建局实施部分权限;新增“食品生产许可”,由县市监局实施部分权限;新增“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由县水利局实施;新增“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新增“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县应急局实施;新增“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由县林业局实施;新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由县市监局实施。删除“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开采矿产资源审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设计审定”“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和有关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审批”“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装卸审批”“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河道采砂许可”。

(四)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情况,将主管部门为泸溪县发改委的事项2023年版主管部门调整为泸溪县发改委(县国动办);“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许可”的主管部门由泸溪县住建局(县人防办)调整为泸溪县发改委(县国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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