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解读

《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5 字体大小:

一、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适用于哪些对象?

答: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

二、学生入学注册,每学期都要进行吗?

答:学生每学期开学都要在学校注册表登录姓名,进行注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后,管理系统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自动为学生生成学籍号。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及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管理系统核实学生学籍号,并及时核准学生学籍信息。

三、学生不能按时到学校进行注册怎么办?

答: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在规定入学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延期入学注册手续,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高中学生未按期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小孩99日年满6周岁,当年能入读小学一年级吗?

答:《办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年龄截止日期原则上以当年831日为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根据学位情况适当延迟至当年1231日前)儿童依法注册入学。年龄截止日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具体规定。

五、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学校应分别在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七年级)、高中一年级入学时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签字确认。学校应在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六、学生的学籍档案在哪里?

答: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由学生就读学校建立并实行“籍随人走”,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管理系统内,纸质档案在学生就读的学校。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学生,学籍档案在承担送教服务的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学籍档案,一般在就读学校,个别特殊情况需要向就读学校咨询。

七、怎么查询学生全国统一的学籍号?

答:目前,需要查询学生全国统一的学籍号的可持相关证件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查询。以后将开通中小学生学籍号查询网站,开通后即可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么建立学籍?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照流入地学籍管理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向流入地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到所安排的学校就读,学校应按照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建立学籍。

九、学生学籍档案里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有错误,应该怎么处理?

答:如果需要修改学生学籍档案的基本信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持《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收到申请后按规定和程序办理。

十、什么情况下学生可以转学?

答: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

3.到工读学校就读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十一、学生转学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

答:1.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原则上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

3.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

4.普通高中转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以转省级示范性高中或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互转、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能转省级示范性高中

5.普通高中与其它类型学校转学按照升学当年招生录取线相当的原则进行。

十二、需要转学的学生,怎么办理转学手续?

答:需要转学的学生,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后面的流程由转入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即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所有转学流程均通过管理系统完成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自接到学生转学申请之日起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

十三、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休学?

答: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休学: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事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应征入伍的。

十四、怎么办理休学手续?

答:需要办理休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湖南省中小学生休学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因病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二甲及以上或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诊断证明(含检验检查报告单);因事假办理休学手续,需提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征入伍的凭县级人民武装部入伍通知书办理。

十五、学生休学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1.学生休学每次原则上应休满一学年,特殊情况需提前复学的,休学不得少于一个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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