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农业农村局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农业农村局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泸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般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泸组通〔2022〕22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经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泸溪县农业农村局二级机构事业单位(柑桔研究所、植保植检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本次农业农村局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详见《2025年泸溪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额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泸溪县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农业专业技术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18周岁以上指2007年8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8月1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8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任一年未达称职(合格)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泸溪县农业农村局204办公室。
3.报名方法: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选择合适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先填写报名表,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或转岗审批登记表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⑤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由所在乡镇、单位主管部门出具);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资格审查:农业农村局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农业农村局咨询,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名推荐表原件,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等。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农业农村局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
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按规定程序报县人社局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只进行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总分100分。若出现面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每个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由高到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增加复试环节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选调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体检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愿放弃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安排到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对象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审批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回原单位工作,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有弄虚作假、随意放弃或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并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需要咨询时,请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农业农村局联系。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监督。本公告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泸溪县农业农村局,0743-4265237。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0743-2132792。
附件:
1.2025年泸溪县农业农村局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5年泸溪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