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逾期未审验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关于依法注销逾期未审验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泸溪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5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和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审验管理。逾期未申请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依法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经泸溪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通过省三级协同系统核查,我县有32辆货运车辆未按期完成审验,我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被注销营运车辆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泸溪县普货车辆超180天未年审清单

泸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5日


泸溪县普货车辆超180天未年审清单.xls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