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湖南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选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湖南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选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2-18 字体大小: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转下达湖南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小章乡人民政府:

根据省、州发改委《关于下达湖南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5]66号)、《关于转下达湖南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州发改投资〔2025〕3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请抓紧实施,确保如期建成,发挥效益,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及建设规模

此批计划安排我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399万元,实施范围是小章乡,具体项目是泸溪县小章乡大水坪村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场上道路提质改造1200米;通组道路提质改造335米;村内新建生态停车场850平方米;村间人行道路硬化50米;种植大棚基地人行道路硬化455米;铺设PVC排污管70米;新建道路浆砌石挡土墙625立方米;新建砖砌花坛1040米;墙面粉100平方米;排洪沟修复15米;过水涵洞维修1座;新建 混凝土排污沟160米;农田溪堤挡土墙625米、河道清淤975立方米。

二、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湖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湖南省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化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等文件要求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加快推进实施,严格项目管理。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批复文件确定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门墙亭廊栏”景观类设施,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不得用于购买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不得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费用支出。

(三)项目尽快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项目开工准备工作并联推进,加快做好项目清场等工作,确保项目能够在2025年2月底前开工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应尽量简化发包程序、依法不招标,并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自建”“村工程、乡建公司承建”等新模式。

(四)结合务工群众摸底工作,按照投资计划明确的劳务组织模式和“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等要求,抓紧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当地群众,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等在家门口务工就业,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投资计划明确的发放比例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进一步提高发放比例。原则上劳务报酬按月通过银行卡(或“一卡通”)发放。

(五)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通过以工代训和公益性岗位开发,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项目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

(一)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安全审查相关手续,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涉及、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四、跟踪调度

本批计划投资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项目单位要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并于每月5日前及时更新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支付情况等数据。要对该批以工代赈项目按周开展线下调度,重点聚焦项目开工进度、吸纳群众务工人数、发放劳务报酬规模等实施效果开展调度监测。省发改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适时开展实地调研,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具体绩效目标表见附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湖南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附件2.湖南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7日

附件1.湖南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附件2.湖南省2025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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