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维护不到位问题”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危险废物管理力度有待加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维护不到位。湘西州部分加油站加油设施老化破损,二次回收系统不完善,对检查井油气泄露的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凤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吉首市公路加油站3把加油枪橡胶圈脱落、破损,5号加油枪油气回收泵连接点挥发性有机物(VOCs)浓度超标;佳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吉首市孙家湾加油加气站8号加油枪截止阀气密性不足;吉首市人民路复线南加油加气站3号检查井VOCs超标。凤凰县凤麟石油加油站6号、9号和12号加油枪加油过程未运行油气回收设施。”
二、整改目标
贯彻落实《湖南省成品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确保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运行。
三、整改措施
一是检查加油站油气治理台账记录情况,对加油站基本信息、加油过程、卸油过程、油气处置装置使用等台账进行详细检查;二是检查油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加油枪集气罩密封情况、油气回收真空泵运行情况、油气回收管线连接情况等进行检查;三是对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监测,保证油气回收系统达标运行。在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现场检测同时,对加油站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生态环保普法宣传,督促加油站自觉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当场交办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范,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四、整改效果
1.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县内加油站每日自查,商务部门加强监管检查。目前县内16座加油站(点)均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所检项目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
2.加快油气回收改造。加强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监管。2024年7月以来,县商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对县内加油站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检查。
3.加强成品油市场治理。县商务局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过期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
五、验收销号意见
经州牵头部门核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维护不到位问题”。我县已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且达到整改目标,同意上报销号。
现对上述问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43213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