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13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环督办函202370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湘西州共有1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督察组随机抽查8家,发现部分存在检测不规范和造假行为。如凤凰万通检测站对部分车辆检测无理由更改检测方法,报告单中发动机实测转速与过程数据中的发动机转速不一致;花垣综合检测站混合检测线和重柴检测线的不透光烟度计取样管严重漏气。

二、整改目标

对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和造假行为。

三、整改措施

1.针对凤凰县、花垣县机动车检测机构相关行为,立即进行整改,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2.全面排查湘西州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运行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全面推进整改。

3.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将机动车检测机构纳入双随机管理,加大对第三方机构伪造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查处。

四、整改效果

1.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存在违规和弄虚作假的问题,我县开展举一反三专项监督检查,于2024年8月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交警大队、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对县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泸溪县顺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尾气检测工作。

2. 进一步健全多部门齐抓共管、联动联处机制,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测弄虚作假违规检测行为。要求各相关部门将机动车检测机构纳入双随机管理计划,进一步落实现场监督检查月度全覆盖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类似省环保督察发现的典型问题核查,发现存在相同、相似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涉及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法严格查处。

3.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部署,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参与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交叉检查,全面排查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运行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全面推进整改。对交叉执法检查发现泸溪县顺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额定转速与检测速度不相符的问题,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立即组织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情况并通过咨询专家对问题依法进行处置。

五、验收销号意见

经州牵头部门核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和造假行为”。我县已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且达到整改目标,同意上报销号。

现对上述问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7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43426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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