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来源: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5 字体大小:

泸溪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建设制度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调整了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许德胜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张显迟、陈卫华及大队长谢生顺任副组长,各科、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我局先后印发《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层层推进落实。三是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学习,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让法治建设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先后学习了《宪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固体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等法律法规。二是强化干部职工学法力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网上学法考法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全部通过普法考试培训、考试、考核,参学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学法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落实落地。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行业中的部分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正面清单明确范围,将原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畜牧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行业中的部分项目,纳入环评告知承诺试点;持续畅通“三类设施”等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新冠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和医疗机构应急增加的X射线影像设备豁免环评手续。四是推进“互联网+环评服务”,实现从申请到办结“一站式”服务,避免企业多头跑、多头办等情形,持续优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能。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2024年以来共检查企业77家次,其中特殊源32家、重点源10家、一般源35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执法检查2家,完成辐射执法检查7家,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抽查复核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13家,危险废物专项检查7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1家。截至目前,共立案调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9起,完成行政处罚21起,罚款44.212万元,其中免罚5起,免罚金额119.4万元,上报典型案例1起。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一刀切”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查处分离”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决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多次被州局评为优秀案卷,未出现行政诉讼案件。

(四)依法化解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完善信访举报渠道,我局依托生态环境部网络、微信和电话举报平台,24小时畅通举报途径。二是强化工作措施。我局成立了环境信访问题调解委员会,设立了专门信访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生态环境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确保信访投诉件件有处理,事事有回复。2024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12件,办结率100%,没有出现重复访、越级访情况。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组织开展农村宣传月,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普及宪法、环保法、民族宗教政策和精准扶贫惠民政策;以安全生产月、“6·5”环境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为载体,通过展板、宣传栏、法律咨询、有奖法律知识竞答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众和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少数干部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工作积极性不高,抓落实不够,学法用法流于形式。

(二)执法监管工作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偏少,执法装备不足,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监管执法工作难以满足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质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学法要求,按照计划认真学习《宪法》《环保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每周自学不少于2个小时。二是按时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和干部职工会,做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确保每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2次,每位干部职工学习法律集中学习约在10个学时以上。三是积极参加无纸化网络学法,学习积分100分以上,参加并通过了学法考试。

(二)依法决策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党组会、局班子会,研究“三重一大”等有关工作,坚决杜绝“一言堂”行为。2024年来全局干部职工无违反法律法规事件。

(三)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情况。加强干部职工的执法教育,定期组织工业企业业主及骨干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全年执法过程中无行政纷争、行政诉讼事件。

(四)依法办事情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依法落实首问负责制,坚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遵守行政道德,奉行公正廉洁,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持政务公开,积极接受监督,严格执法责任,杜绝违法行政。强化法律学习,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职权法定”、“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强化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让依法决策成为自觉、依法办事成为常态。2024年来,环境执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规范程序,严格落实办事时限要求,杜绝暗箱操作,全年未发生违法办事引起信访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力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述职制度,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开展“请进来、走出去”、以案释法等活动,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推动学习活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继续健全普法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等方式,深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市民法制意识。

(三)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水平。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以执法服装配发为契机,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三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无人机、无人艇、管路探测机器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开展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数据监控等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执法监管科技水平。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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