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公示

泸溪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公示

来源: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4-17 字体大小:

泸溪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泸溪县住建局现就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公告如下,请广大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局举报电话:0743-4260130

▲住建局举报邮箱:19581238@qq.com

▲住建局信件举报地址:泸溪县武溪镇朝阳路125号  住建局(405)办公室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7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制度

一、举报投诉反馈机制

1.对各渠道接收的投诉举报,接收机构及时分送,重大紧急类投诉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应投诉举报人,将依法及时处理信息。

2.举报投诉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函、电子信箱或口头等形式进行举报投诉。

3.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受理部门为住建局办公室或职能股室。负责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登记、调查、督办、答复及归档工作。

二、隐私保护工作机制

1.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2.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

3.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4.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5.群众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应由专人负责处理,信件中专人拆阅,接待来访要在不泄密的条件下进行,不得有无关人员在场。信访主办人不得在工作之外的场合谈论信访中涉及保密的问题。

三、建立小额快奖、大患重奖工作机制

对举报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根据举报事项的价值、确凿程度和举报人协助调查情况,给予实名举报人每起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

1.举报事项属于一般事故隐患或者轻微违法行为的,奖励500元;

2.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2000元;

3.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奖励500元;较大事故奖励1000元;重大事故及以上奖励2000元。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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