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纪委监委关于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泸溪县纪委监委关于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巡视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带巡察统一部署,2023年9月6日至11月10日,州委提级巡察泸溪组对泸溪县纪委监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5日,州委巡察组向泸溪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带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纪委监委立即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县纪委监委机关全体干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统一到巡察组提出的整改问题和意见上,以钉钉子精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县纪委监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了《州委配合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提级巡察泸溪县纪委监委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增强党员干部对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立方向、全力推动,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过程作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契机,通过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县纪委监委提级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主动认领问题4个;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结合职能职责和分管领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问题,精准制定措施,将4大类、28项、37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分解,提出了整改措施99条,明确了整改时限,并将任务具体到责任领导和部室。集中整改期间,先后组织召开3次纪委常委会、1次整改动员会、3次整改工作调度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检视剖析,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行立改,针对复杂的问题重点调度、狠抓落实,针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建立整改进展情况销号台账,实行整改措施对账销号,及时调度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全面、有效落实。
截至7月25日,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5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有差距方面。
1.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月30日—7月25日,共召开县纪委纪委常委会会议19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关于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等共计38篇。二是做到每次召开纪委常委会会议都安排学习,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问题: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存在“打捆式”学习。
整改情况:按照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的时间节点和文件批示情况,及时学习文件,定期“回头看”。1月30日—7月25日,召开纪委常委会会议19次,共学习文件69份,召开周五集中学习5次,学习文件39份,由分管副书记或协管常委(委员)组织学习,对学习的文件定期“回头看”,确保了学习效果。
3.问题:在协助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方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谈话工作,2024年1月23日,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对22名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集中谈话;2024年3月19日,县委书记、县长和县纪委书记对5名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委(党组)管理范围内的干部违纪情况开展问责处理,如县某公司党委对工作人员杨某某酒驾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追责问责,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镇党委对社区干部李某酒后驾车的违纪违法行为开展追责问责,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三是对李某某未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给予县某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副经理、党建分管领导杨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某单位分管领导尹某某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主管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4.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公务接待等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工作提示》,全县各机关单位学习传达了《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若干措施》。二是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提示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1个;开展“清明、五一”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发现问题9个,下发问题交办函9份,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是3月18日,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对2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约谈。四是2023年1月10日,下发《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对县文旅广电局原党组书记朱彦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五是召开了泸溪高新区案件警示教育暨自查自纠动员大会,高新区全体干部参会,对王必好案、罗晓辉案等进行深入剖析,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
5.问题:“八小时外”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5日出台了《泸溪县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二是2024年3月21日,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酒驾醉驾监督检查,当天共查处酒醉驾8人,其中党员1人。对李某、邹某某、杨某某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2023年9月9日,县纪委监委对5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打牌赌博典型案例在泸溪纪检监察公众号上进行通报。2024年1月26日对6起党员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四是对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出问题的17人进行问责;2023年6月6日对某乡镇纪委书记莫某某存在违纪问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处分影响期为二年,调离纪检监察系统;2023年11月3日对县纪委干部罗某存在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4年5月16日已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6.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存在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整治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涉农领域“微腐败”问题。二是抽调乡镇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参与留置案件办理,提高能力。三是4月18日至19日,举办了泸溪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专业能力提升班,精心设置了课程,并邀请了州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授课;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审理室负责人分别就审查调查事项开展培训。四是截止目前,2024年共受理问题线索327件,其中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35件,占比41.2%。
7.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截止目前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2次开展纠“四风”监督检查和1次校园营养餐专项监督检查。二是深入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起底未办结问题线索5起,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23个,整改完成23个。开展监督检查,查处涉及违规吃喝问题7起18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13人,全会通报违规吃喝问题3起6人。同时对2个乡镇和2个县直单位开展驻点监督,发现问题10个。下发问题交办函9份,相关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职能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三是截止目前,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中,通过监督共有6个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线索,共计12件,已立案9人。四是开展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能力提升班,邀请州纪委及县纪委相关部室负责人就信访举报、专项监督、审查调查方面进行授课、培训,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成案问题线索的能力。五是已从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4人到省纪委监委参与办案。六是2024年6月2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龚某某因未经组织审批办理港澳通行证并出境的违纪行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问题:乡镇纪委日常监督执纪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纠治“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提示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1个;开展“清明、五一”期间纠治“四风”专项监督,发现问题9个,下发问题交办函9份,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二是今年以来,由分管组织部的副书记牵头分别到五个“三专人员”未配备齐全的乡镇,对该乡镇的干部进行摸底考察,现已新配备乡镇“三专”人员6名。 三是为提高乡镇纪委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组织乡镇“三专人员”参加能力培训班,邀请州纪委及县纪委相关部室负责人对信访举报、专项监督、办案安全、审查调查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并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就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发言。四是截止目前,11个乡镇纪委共发现问题线索36件,已立案27人,其余9件正在初步核实中。
9.问题: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欠力度。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开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2024年1月23日,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对22名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集中谈话;2024年3月19日,县委书记、县长和县纪委书记对5名县直单位“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二是确定21个单位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缺失问题的整治对象,督促其摸排廉政风险点226个,制定防控措施264条。三是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2个,并交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四是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如2月28日,县纪委监委对合水镇派出所原所长唐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立案审查调查,5月21日,唐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资金。
10.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较多,制度“笼子”扎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确定21个单位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缺失问题的整治对象,督促其摸排廉政风险点226个,制定防控措施264条。二是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2个,并交办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对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今年以来,查处了县教体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杨再兴、彭顺杰严重违纪违法案,均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违法资金。
11.问题:积案的督办缺乏有力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办理缓慢的问题线索,按“室、组、室”模式统筹人员力量,明确责任人、办理时限,每月县纪委常委会定期调度,目前84件问题线索中,已办结77件,7件正在办理中,其中已立案4件,正在办理初步核实3件。二是对超期问题线索已统筹人员力量,制定办理计划,每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定期调度。三是对指出的积案加强办理,2023年12月14日对某村支书向某某给予诫勉谈话;2023年10月31日给予某单位干部、预备党员向某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2023年12月8日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2.问题:办案能力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件过程中在事实、定性、程序手续、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予以整改到位,对审理的案件,严格坚持“二十四字”方针。二是4月18日至19日,举办了泸溪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专业能力提升班,精心设置了课程,并邀请了州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授课。三是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审理室负责人分别就审查调查事项开展培训。
13.问题: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回复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承办室、审理室下发的纪律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要求对方单位严格逐一回复。二是某单位对下发的监察建议书逐一进行回复,2023年11月1日对某中心违规调动、违规获得全额事业编制的侯某某进行解聘处理。
14.问题:发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充分,未认真分析研判、健全防控机制。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县纪委对查办的留置案件(田熙学、张帆、唐峰、杨再兴严重违纪违法案)办结后,均予以通报;并由承办室形成以案示警、促改剖析材料,在县水利局全体干部、县公安局系统、县教体系统予以开展教育警示大会,形成良好的警示效果。
15.问题:推进“三转”工作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已对推进“三转”工作不彻底情况进行通报批评。二是今年以来,由分管组织部的副书记牵头,深入全县11个乡镇调研“三专人员”的三转情况,目前,未发现乡镇纪委有三转未到位情况。
16.问题:推动监督贯通融合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4日,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学习《湘西州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驾驶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办法》《全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线索移送和案件通报专项清理活动方案》等问题线索移送及清理相关文件,通报2023年线索移送情况及存在问题。二是根据全州统一部署,开展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线索移送和案件通报专项清理活动,发现应移未交问题线索36件。
(二)反馈问题: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有差距方面。
17.问题:学习教育环节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一是对乡镇纪委副书记张某进行了通报批评、调离系统,并于2023年10月重新配备了乡镇纪委副书记。二是4月18日至19日,举办了泸溪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专业能力提升班。三是4月19日,已安排三名乡镇纪委书记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分享交流。
18.问题:自我检视不深刻。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检查内容,已要求24名干部重新开展自查,共自查问题26个。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第三轮自查表均有分管领导签字把关。
19.问题:教育整顿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3日对县纪委干部罗某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4年5月16日已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二是泸溪县纪委监委继续严格落实教育整顿的要求,严把干部入口关;严格干部管理,对不符合在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将坚决调离。
20.问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
整改情况:一是经县纪委常委会审核出台了《泸溪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要求,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二是组织学习《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与私营企业主交往“八个严禁”》的提示、《湘西州纪检监察干部防止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事项和请托受托违规办事的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全州纪检监察系统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检查清理的工作方案》等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三是组织纪检系统新录用公务员学习十二条负面清单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填写廉政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情“家底”。四是组织填写泸溪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承诺书》《自查表》和《泸溪县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表》。2024年4月10日,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日饮酒情况进行抽查。五是严肃开展案件查办工作,2024年截止目前收到1条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2024年5月22日给予违规操办个人婚宴的符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并给予其免职处理。
21.问题:处理问责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追究责任。2024年截止目前收到1条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2024年5月22日给予违规操办个人婚宴的符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并给予其免职处理。二是严格执行《泸溪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泸溪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三是2023年7月某单位纪委书记向某某作出了书面检查;2020年8月已对原乡镇纪检专干印某某诫勉谈话并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2.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保密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泸溪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严明保密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保密意识。二是对调入、调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保密意识谈心谈话,并签订《保密承诺书》。2024年5月与调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罗某签订《保密承诺书》。2024年7月8日与5名新录用公务员谈心谈话,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反馈问题: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担当作为有差距方面。
23.问题:研究重要事项未按要求准确记录班子成员的发言内容。
整改情况:1月30日—7月25日,共召开19次县纪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准确记录,还原会场讨论情况,认真记录每一位班子成员的发言,应记尽记。不仅仅开会执行“末位表态”,从会议记录中也得到体现。
24.问题:议事决策不够严谨、存在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13日召开中共泸溪县第十三届纪委第77次常委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泸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事规则(试行》》,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二是从档案馆复印会议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做到上常委会的材料,分管领导必须严格把关,上会材料不过关不上会。安排专人做会议记录,提高办公室人员会议记录水平。三是常委会审议审理部门对所有提交审议案件时制作的会议记录,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对相关内容予以再复核,杜绝出现偏差。四是审理室对所有立案的受审查调查人身份及属不属于监察对象进行认真鉴别再认定,根据具体违纪违法事实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五是审理室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办的案件开展“回头看”,对每个案件都精准运用党纪法规进行评查,确保定性准确。
25.问题:选优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公务员招录已完成,5名人员均已录用。目前,我委已甄选了2名公务员、3名事业人员,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空编率已控制在4.5%。二是2024年公务员招录工作已完成,我委派驻纪检机构录用的3名公务员均为法学专业,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严格按照选人用人原则,选优配强纪检干部队伍。
26.问题:乡镇“三专”人员调动欠缺科学规划,没有有序的进行“三专”人员调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新配备的6名乡镇纪委“三专人员”,均通过考察、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纪委常委会研究等程序,严把“入口关”。二是《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州纪委监委同意,现正在和县委组织部衔接。
27.问题: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和党风廉政电教培训中心10人,具有法学、会计学专业学历的占比20%,乡镇纪委“三专”人员26人中仅有1人为会计专业,占比3.8%。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5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共设置4个岗位,限会计、法学类专业。二是今年以来,由分管组织部的副书记牵头分别到五个“三专人员”未配备齐全的乡镇,对该乡镇的干部进行摸底考察。
28.问题:在案件处理上存在追究相关责任人不全面的问题,有“适可而止”的思想。
整改情况:增强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查办和审理案件过程中,坚持“二十四字”方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原则,追责到底。
29.问题:在选人用人方面为县委提供意见不多,发挥参谋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回复。今年以来,共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核17批次870人次(其中:拟选拔任用、晋升职级8批次110人,其他评先评优9批次760人),出具干部选拔任用、晋升职级暂缓意见2人次,出具评先评优暂缓或否定意见25人次。二是出台《建立健全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办法(试行)》,为廉政意见审核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完善廉政审核工作。
(四)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巡察整改监督不力,与巡察贯通融合有差距方面。
30.问题: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干部职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仍然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9日至25日,县纪委监委对“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开展了“回头看”监督检查,某单位已于2024年1月为梅某某办理了退休手续;于2017年2月停发了郑某工资,目前其辞退手续已办理;于2018年5月停发了李某工资,目前其辞退手续已办理;某乡镇已于2018年6月停发了曹某某工资,目前其已被辞退,其党员身份待召开党员大会表决给予党员身份除名。二是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监督巡察整改与问题线索处置结合起来,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31.问题:督促指导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被巡察的单位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同时,按照纪委班子分工联点主动要求纪委联点领导列席指导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二是开展被巡察单位报送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常态化工作,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时明确整改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三是已对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单位下发整改工作提示。
32.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参与度不高,对明显的问题没有发现。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9日至25日,县纪委监委对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及省委巡视州委提级巡察反馈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监督检查。2024年4月25日,对未完成整改的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加快整改进度。二是进一步明确整改监督过程中的职责和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整改监督工作合力。
33.问题: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不及时、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工作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将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作为重点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办理,截止目前2020年-2023年巡察移送的67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6件,尚有21件正在办理。二是建立县纪委监委巡察人才库,15名纪检监察干部入选。三是今年以来,我委已安排5名高素质干部参与巡察工作。
34.问题: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责偏软。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9日至25日,县纪委监委对省委第十五巡视组及省委巡视州委提级巡察反馈指出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回头看”监督检查。2024年4月25日,对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督促加快整改进度。二是2024年县纪委监委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3次监督检查。对在违规招聘临聘人员整改过程中虚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2人,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完善理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2.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整改工作抓深抓实抓细。
3.进一步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开展整改“回头看”,持续更新整改进展情况销号台账。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分析、持续调度,始终一抓到底,直到完成整改并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4.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把抓好整改与加强自身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4260048;邮政信箱:泸溪县纪委监委;电子邮箱:lxjwjw4260048@163.com。
中共泸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溪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