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及时调整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田继承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山、刘本和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并将工作纳入全局整体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且聘请专业律师担任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营造浓厚的退役军人工作法治氛围。我局先后印发《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等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层层推进落实。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认真制定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责任清单、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坚持从更高政治站位认识退役军人法治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研究推进落实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将其贯彻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之中,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优抚对象申请等工作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传达学习国家、省州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文件,全面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指示精神。
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减少办事环节,局领导开展“放管服”走流程,压减审批材料和时效,切实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行政审批平台受理1036件、办结1036件,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好评”率达到100%。
(三)强化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保障执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求,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工作。结合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利用门户网站、宣传展板和新闻媒介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将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组织退役军人领域开展法治学习55余场次。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阵地作用,通过集中宣讲、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建立宣传长廊、入户走访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全局干部学法率100%,合格率100%。
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已聘请湖南君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制定法律顾问日常考核制度,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决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是完善基层建设。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站)建设,有效提升对退役军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水平;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保障水平,通过县融媒体、县政府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县、乡镇、村(社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服务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对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到位、困难帮扶到位、疑问解答到位;推行“阳光”安置政策,2023年接收退役士兵安置人员5人,按照“阳光安置、量化评分、排序选岗”方式,2023年9月将5名退役安置人员全部安置到位,完成了2023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实现了安置对象、接收单位满意。
(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依法化解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完善信访举报渠道,我局依托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络、微信和电话举报平台,24小时畅通举报途径。二是强化工作措施。设立了专门信访机构,安排专人负责退役军人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确保信访投诉件件有处理,事事有回复。2023年以来,我局共受理退役军人信访件8件,办结率100%,没有出现重复访、越级访情况。
(五)狠抓褒扬纪念,发挥法治教育“新作用”。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倾情关怀烈属,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继承弘扬英烈精神。一是积极开展褒扬纪念工作。4月5日清明节和9月30日烈士纪念日,组织县级单位100余家、社会各界代表近15000余人,在泸溪县城南烈士公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二是做好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为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便于各级组织更好的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在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部分干部职工认识不到位,学习力度不够。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工作者中走深走实、入脑入心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在处理问题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凭借老眼光处理问题,不善于用法规、政策解决退役军人工作业务,处理工作的思维方式不灵活。作为新组建单位,在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法律法规和业务政策学习抓的不够紧,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不能满足当前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需要,相关政策法规和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
三是行政执法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作为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许多行政执法事项亟需上级部门顶层制定指导标准或下发制定标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方面工作需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事项不够重视,业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的力度不到位。
四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但是除赋予普法宣传更多的内容外,普法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更应该多样,特别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来说,当前的普法宣传的工作难以到达应有的宣传效果,普法宣传更多的呈现为到人员密集场所发宣传小册子,更多的“执法普法”、“以案释法”、“学法普法”以及辅助多媒体、自媒体的法律宣传形式还很欠缺,宣传力度不够。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管领域的具体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思想权益维护股承担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二是发挥主要领导职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与退役军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
(二)强化新时代法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统筹推动《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工作,有效运用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推动政治理论学习与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日常服务管理相结合,利用好多种学习平台,引导退役军人及时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对退役军人党员管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确保退役军人党员全面纳入基层党组织有效管理。
(三)依法推进优抚褒扬纪念。全面保障优抚待遇,严格按照政府行政审批程序要求,准确及时核拨各类优抚资金,确保按月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位。做好2023年新参军入伍士兵的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重点做好新增带病回乡退役军人,补评、调级残疾军人和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资格审核,及时兑现政策待遇。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拥军优抚合作项目,适时组织好各类优抚对象健康查体工作。持续开展好全县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信息采集、优待证申领工作,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荣誉感。严格落实英雄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组织开展好“清明祭英烈”、“9.30公祭日”等祭扫活动,缅怀革命先烈、致敬人民英雄。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法情况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情况。将退役军人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之中,加强沟通、通报信息,及时将领导班子、干部职工学法情况进行登记,主要记录参加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以及平时学习法律知识的情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注重学法用法效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推荐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构建法治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推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围绕“八五” 法治宣传工作规划的总体目标,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县乡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内设机构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工作格局,为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进一步健全法律政策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推动构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干、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支撑、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补充的退役军人法律政策体系。
四是进一步提高法治水平。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才队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确保退役军人工作遵循法治轨道运行。
五是强化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的沟通配合,互通信息、共享信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