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溪县委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泸溪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的解读
一、目的及背景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督察方式和手段,有利于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视,有利于充分了解、掌握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成效和问题,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法定化、常态化、长期化,我县按规定要求起草了《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予以公开。
二、主要文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
3.湖南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包括三个部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亮点,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报告》总结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一是强化法治政府顶层设计;二是规范法治政府权力运行;三是深化法治政府执法改革;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五是提升法治政府服务水平。
《报告》归纳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亮点:一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措施;二是落实“四个精准” 普法责任制度,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三是推动基层治理“五治融合”融合,创新法治政府建设路径;四是推动数字赋能,促进了政府服务智能优化升级;五是积极推行城区“一分钟处警”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报告》从五个方面对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履行;二是继续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三是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四是继续推进执法普法责任制;五是继续推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