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和县委政法委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以局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和县委、县政府、依法治县办的各项要求,我局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场地,严格落实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专职抓的部署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各级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中心工作常态化。
(一)统筹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订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的中心工作,统筹部署,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推进措施到位,明确责任。
(二)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一是局党组班子坚持会前学法,二是全局干部职工坚持会前学法。一年来,按照年初学法计划,分别每月学习一个法律条文或法规,并且参会人员当场签字,留存有影像资料。
(三)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把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工作,增强全民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促进我局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维护社会稳定。
二、严格依法执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严格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扛牢政治任务,狠抓责任落实。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所有副局长任副组长,全面统筹我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局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推进,研究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23次召开班子会议、全体干部会议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全面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扎实开展全员结对联户,落实了驻村帮扶各项工作。
(二)巩固脱贫成果,狠抓政策落实。一是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湘银保监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截止11月29日,全县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6190.8万元,超额完成省定任务。二是雨露计划政策。严格落实《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8号)文件精神,按照每生1500元/学期标准发放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2021年共发放补助549.6万元,惠及学生春季学期1778人、秋季学期1886人。
(三)坚持有效衔接,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完成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调整工作。2021年入库项目1695个7.75亿元,其中,产业发展379个1.12亿元,就业增收11个0.25亿元,乡村建设1270个5.13亿元,巩固三保障成果6个0.92亿元,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25个0.29亿元。二是完成了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确权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十条意见(暂行)》(湘扶办联〔2021〕2号)文件精神,出台《泸溪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确权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共清查核实扶贫资产4554个20.6374亿元,其中:公益性资产4188个13.2364亿元,经营性资产202个1.7757亿元,到户类资产164个5.6253亿元。三是完成了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任务。严格落实《关于开展2021年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19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完成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2批共58人。四是抓好光伏资产管理。截止2021年11月,全县49个村级光伏电站累计发电3510.54万度,发电收益2106.42万元,扣除管理费、税费等必要开支外,拨付93个脱贫村1901.89万元。
三、强化法治阵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一)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我局把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七进”活动重中之重。加强局党组班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制度,确保了学法宣法的自觉性。全体干部完成了普法学习和普法考试,营造了普法宣法良好氛围。
(二)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努力培养和增强群众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能力,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为目标,重点加强了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治广场”建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送法下乡、“法治新村”提升行动,创新行动和法律服务等方式和专项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
一是宣传法治乡村建设相关政策。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内法规,广泛宣传中央、省委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相关政策,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是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法规。大力宣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区矫正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引导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宣传乡村振兴有关政策。重点宣传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大力宣传我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成效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四是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规政策。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生物安全,为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是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知识和成果。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群众掌握涉黑涉恶法律知识,发动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检举揭发农村黑恶势力,铲除黑恶势力在农村滋生的土壤,防范化解危害农村社会稳定的风险,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民群众达8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
(三)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以提升服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为目标,引导其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诚信服务和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极大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四、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根据我局实际,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加强和改进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出发,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力度。落实了“两务公开”要求,每月张贴在公开栏上,便于干部、群众监督。
五、夯实依法行政载体,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一年来,全局大力开展了综治维稳、禁毒防邪、信访工作,制定并完善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理社会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解等一系列制度。并将综治维稳工作和年底考核评议结合起来。开展禁毒防邪专项教育活动3次,发放防邪宣传资料500余册,受教育群众达800余人。畅通载体渠道,接受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