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泸溪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法治工作开展
我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泸溪和法治财政处基越和重点工作来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谁执法谁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同时,及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股室分工责任,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检查,半年一总结,使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总揽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干部职工协力抓的良好工作局面,有效保障了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治工作开展
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把法治制度建设贯穿于财政每项工作的始终。2022年在制定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财政局法治文化建设方案,财政局“八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先后健全了泸溪县财政局干部职工学法考法用法制度、依法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以案释法制度、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执法案例指导及定期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健全,保障了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特别是聘请了湖南君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并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后,为我局实施财务检查、行政处理、解决法律纠纷等行政执法管理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合理化解了行政风险。
(三)立足财政工作,推进法治工作开展
紧密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
一是突出在财政管理中普法。加强财政制度建设,突出财政法规政策学习,在预算执行、资金拨付以及预算调整等各个环节,建立了严格、公开、规范的办事程序,使财政系统每一个办事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突出在财政服务中普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尤其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利用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文件、各类收费目录清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等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专项信息;加大民生政策解读力度,在全县 11 个乡镇财政所设置了惠民资金查询平台;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财政难点热点问题过程中,在及时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的同时,把握宣传机会,加强对采购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采购法》宣传,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与双方正当合法权益,维护法规严肃性。
三是突出在财政执法中普法。在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三公”经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事项中,注重加强与被检查对象沟通,提出会计核算和管理、依法使用财政资金方面的意见建议,帮助其及时整改、规范管理,使执法与法治教育做到了有机结合。
四是突出在财政改革中普法。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结合财政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深化“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应用,大力开展掌上执法、服务活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突出在文明创建中普法。2022年,我局申报州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局机关紧紧围绕文明创建各项指标任务,多措并举,助推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全面动员,深入开展创文明标兵单位主题法治宣传,并制定了";文明创建,普法同行";传活动方案,机关志愿者深入联点村开展普法活动,深入白沙街头开展交通执法劝导行动,为我局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四)创新普法载体,丰富法治工作开展
为了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我局坚持不断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平台,丰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注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一是在局一楼大厅设置电子屏宣传栏,在显眼位置悬挂横幅,在局办公楼走廊过道设置法治文化宣传图片,在局机关显目地方摆放法制宣传栏,营造浓厚的学法普法氛围,向来财政办事的群众、工作人员、企业宣传财政法律法规,激励干部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按规定办事。二是结合“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创文巩卫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开展面向群众、面向农民的普法宣传;在公共场所派发会计法、采购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单、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三是深入乡村振兴联系点洗溪镇甘溪桥村、芭蕉坪村、红岩村开展普法工作宣传,并建立村级法治广场,使普法活动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四是利用网络培训及线下面授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业务股室组织各单位进行面授培训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各项业务知识,组织干部职工是通过微信群、QQ等媒介进行会计、工会法等网络知识宣传和答题竞赛。五是把每个月的干部集中学习、领导中心组学习与普法学习结合起来,时时开展普法学习.
(五)坚持履职尽责,强化法治资金保障
为确保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结合财政经济总体形势,积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在县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的不利局面下,积极稳妥加大政法单位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强政法经费保障,严格执行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全县政法部门顺利履行职能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有力维护了泸溪社会安全与稳定。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有待加快进程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经常出现一些单位不严格规范使用涉农统筹资金等现象,对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使得资金使用单位不规范,在依法行政方面有待完善财政与单位的统一协调机制。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积极学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制定了规范的年度学法计划,局党组专题学习会、报告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每月两次集中学习会、各支部会议等各场合。2022年,我局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训内容,举办了2次法治建设教育培训专项活动。一是4月29日,组织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局机关约40名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二是9月2日,财政局党组书记张明永同志在9月份第一次集中学习上专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十一个坚持”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细致讲解。
(二)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据统计,我局主要负责人先后组织召开6次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在进行专题会议审查重大事项决策时,就重大决策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读原文、悟原理,边学习、边实践,对重大事项决策积极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为营造我局浓郁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发挥了“领头雁效应”。
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
一是健全财政部门工作规则。根据局党组统一部署,我局以法治财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将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各股室相关工作职能进行细化分解。在明确各股室法治建设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局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的履职尽责、带头示范,全力推进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并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和改进对乡镇财政所的监督和指导。2022年4月,我局召开全县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工作会议,部署2022年法治财政工作计划,建立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机制。并以联络员机制为主要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乡镇财政所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教科文股工作和经济建设股等业务股室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好务。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工作。
泸溪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