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供销联社巡察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5月30日对我社进行了政治巡察,并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全面、客观地指出了我社党组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情况,社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项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所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社党组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将政治巡察整改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结合,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供销改革事业健康发展。同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章薇同志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制定整改方案。9月份以来,共召开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通过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泸溪县供销联社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销号。
3、狠抓督办落实。对每项问题整改任务细化任务到人,建立台账,由具体责任人负责督办到位。尤其涉及财务管理和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重点研究推进,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后实施整改,坚决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建立整改台账,采取销号制度,对可立行立改做到立即整改,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明确了整改时限,确保了整改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二、整改取得的主要成效
1、思想认识得到提高。通过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了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了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规章制度得到完善。针对政治巡察反馈的问题,通过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及时补齐了制度制定和执行上存在的漏洞,严格执行《县供销联社机关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账、公务接待等程序;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县供销联社党组议事规则》的规定;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求,规范有序实施;明确“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修订完善了《泸溪县供销联社人事管理制度》。
3、干部作风得到转变。针对巡察整改问题,社党组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同时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严明纪律,干部作风明显转变,真正做到单位内部务实、高效、廉洁,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履行职能职责担当不够问题整改。
1、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方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2020年泸溪县供销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我社严格按照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六个环节”,实行“每月一次、上下同题”,严格执行学习纪律和学习考勤制度,严格要求学习对象按年度做好学习笔记,切实做到了学习有计划、有执行、有监督、有落实,确保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全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0次。二是利用各类传统和新型的社会宣传阵地,特别是狠抓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学习,做到参学率100%,全体干部每人每天学分均达到12分以上。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力,管党治党不严问题整改。
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执政观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组领导班子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以上,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制定了《泸溪县供销联社2020年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了监督执纪问责,为推进我社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证。二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制度。规范了相关人事手续,9月22日与会计签订临时聘用协议,9月底前,抽调出去的5名干部均已办理好借调手续。三是制定出台《泸溪县供销联社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精神和县财政局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标准、程序、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接待报销审批做到财务票据、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菜单清单等手续齐全。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力方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违规购买行为予清理整顿,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重申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今后发生类似行为,已主动上交违规资金10201元。二是制定出台《泸溪县供销联社公务用车管理审批暂行规定》和《泸溪县供销联社用车登记台账》,与泸溪县德辉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定点租车,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租车、统一派车、统一结账报账相关制度,杜绝奢侈浪费现象。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存在虚列开支方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经纪律制度和财务管理方面管理规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严守财经纪律,严禁违规或虚列开支报账,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并主动上缴虚列开支43559元。
5、关于财务管理审核把关不严,报账不规范方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泸溪县供销联社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基础财务工作,对手续不完整的凭证及时补齐相关材料,对不规范的凭证、账务处理逐条进行推敲整改,重新规范,严禁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县相关文件规定,附件不齐、发票来源渠道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加强了财务票据审核,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三是落实业务股室对支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制,财务部门对财务支出的规范性、准确性负责等责任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报销流程,严把支出审核关。
(三)党的组织路线贯彻不到位,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
6、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方面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了《中共泸溪县供销联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社党组集体决策机制,明确议事范围、程序等,规范了党组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决策行为,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充分研究,做到“应议必议、议出成果”,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全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7、关于存在党建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的轻党建方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着重加强党的“五项建设”(即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教育,坚决强化管党治党的担当作为,坚决破除“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二是切实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全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次以上,坚持将党建工作与单位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抓支部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以及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重视程度,强化角色定位,引导党支部书记牢固树立书记抓党建“主业”意识和发挥机关党务工作者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党建业务学习,加强党建专职力量,配备党建专职人员,并按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建会议记录内容,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年底做好党建资料的整理归档成册。四是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加强党员干部对党建基础知识的学习培训,组织认真学习了《党章》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10月2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再一次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党建基础知识。
8、关于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方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及时做好参会人员签到工作。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书记全年上党课1次,党组书记上党课1次。党支部及时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习材料,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严格按照“八要素”规定做好记录,切实做到“两一致一确保”:即党员学习笔记与支部会议记录一致,学习内容与年度党员学习计划一致,确保每次的党课均有党课学习资料。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程序,切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10月23日,按程序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了民主生活会流程,与会人员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既有自我批评,也有相互批评,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后完善了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材料,并装订成册。三是进一步规范了民主评议程序,要求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
9、关于党性教育不够,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方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我社党支部于7月3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龙山县茨岩塘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二是针对徐春方和杨启涛两名党员,因情况的特殊性,已将徐春方作为流动党员、杨启涛作为提前退休党员安排。三是规范党费收缴。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管,对党员个人而言,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自觉、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向每位党员发放《党费证》,要求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按“年、月、日”、“交纳党费金额”、“收款人”的要求,认真填写《党费证》,并每月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年终再公布一次全年党费收缴情况。四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在支部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与党员干部传递信息、交流感情,实时掌握党员干部在思想、生活、作风、履职等方面的情况,从而做到及时引导思想、快速查摆问题,实现了对党员干部的有效教育与监督管理。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制定专门的谈心谈话工作记录本,规范党员谈心谈话记录内容和要求,全年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谈心谈话2次,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3次,支委成员之间谈心谈话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