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泸溪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7月14日至9月15日对我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2021年1月22日,县委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中肯的指出了我局存在的11个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反馈的意见照单全收,狠抓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知错就改的态度、敢于担当的勇气,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章立制,全面、深入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促进泸溪市场监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中层干部动员会、领导班子巡查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对照查摆剖析,举一反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身作则,带头整改。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宏斌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针对巡察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剖析分解,务必使所有整改工作都责任到人。下发了《关于成立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了《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做到“六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整改工作常态化。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以制度建设为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治标与治本、个性与共性“三个结合”,相继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使落实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的逐条整改落实
(一)党的领导不够有力,上级决策部署及制度执行欠到位。
1.意识形态工作氛围不浓,管理欠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宣传窗、干部周五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加大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目前局机关办公楼、会议室、办公室、单位院落共有固定宣传牌6块。制定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按照制度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方案、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行文,确保文件严肃规范。
2.单位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力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
(1)重新制定和完善了《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含二级机构)干部职工绩效考核细化量化方案》《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请休假制度》《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财务管理办法》《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局党组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落地。
(2)2月7日,局党组对5名干部职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签到手续进行集体约谈,要求被约谈人写出认识,立行立改。同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与年终绩效奖金挂钩。
3.扫黑除恶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重新核实了“泸溪县宜康健康坊经营部涉嫌消费欺诈”等问题线索,并写出了情况说明,目前该经营部已关门停业。
(2)局党组对负责扫黑除恶工作资料收集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分析了前阶段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资料不完善、不规范的原因,下一步将扫黑除恶工作落实落细。
4.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1)对2018年8月全局党员井冈山学习支出50660元无党组会议记录以及2019年委托第三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支付资金21.78万元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局党组以书面形式向巡察组写出了说明情况,下一步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
(2)加强市场综合监管,目前武溪镇龚仁美、张君英、杨德先经营主体已经办理了相关证照,孙国有米粉店已停业。
(二)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
5.挪用项目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
(1)今年年初对经济科目进行了科学准确预算。
(2)提升财务人员自身素质,在日常处理财务科目时做到规范合理。
6.违规报销人员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将严格规范报账程序。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参照县农业局奖补资金使用报账方式,泸溪县红山椪柑公司的奖补资金通过我局账户,在我局监督下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在我局报账。
7.资金及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1)进一步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支出审批,坚持“一支笔”审批。
(2)规范财务报账,严格审核报账单据,对报账无附件或附件清单无经手人情况,相关经手人已履行补签经手人手续。
(3)对发票内容与附件单位经营内容不符情况,相关经办人已写出书面说明。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
对由个人承担的30%服装费共计53546元,2017年违规发放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奖金共计16000元,违规发放先进个人奖金共计9900元,干部职工同城报销差旅费共计5600元,干部职工违规领取乡镇补贴共计3480元等违规资金进行了依法追缴。
(三)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人事管理欠规范。
9.党建工作弱化。
整改落实情况:
(1)由局党委对武溪所党支部、浦市所党支部部分党建资料雷同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形成了《关于武溪所党支部、浦市所党支部部分党建资料雷同核查情况的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局机关党支部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原因剖析,形成了《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原因剖析》材料,报告局党委。
(3)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局党委要求各支部规范使用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切实做到党支部记录与党小组记录“专本专记”。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州委组织部编印的《基层组织会议指导手册》,进一步明确记录规范要求,确保党建会议记录准确、完整,规范、整洁。
10.党建工作资料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各支部在今后的党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整理应归档的党建资料,整理归档,并装订成册。进一步规范党建台账资料管理,及时做好台账的建立、收集、管理、归档等工作。局党委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作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11.人事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班子成员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总结人事工作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局中层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等重要人事安排、调整过程中,要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及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上新台阶。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完善长效机制
落实巡察整改是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巩固、转化、提升整改成效还需不断深化、善作善成、久久为功。
(一)持续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后续各项整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局党组(党委)及下属基层党组织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着力整改完善,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转化为日常工作标准,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全面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
(三)围绕中心,强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引擎器, 找准市场监管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进行思路融入、工作对接、行动跟进,化职能优势为项目资源、集全员智慧出叠加效应,统筹运用标准、质量、认证认可、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手段,创新服务举措,体现职能担当,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以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43—4260345
联系地址: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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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