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
泸溪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泸溪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泸溪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动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20日
二、启用时间
2020年11月21日
三、启用地点
S252线K8+500M处(白辰线毛家滩段)。
四、设备标定
本次启用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测点于2020年8月14日经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检定为5级,检定依据为《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JJG907—2006),符合车辆动态称重系统相关计量要求。
五、执法流程
公安交警部门、公路路政部门对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事实和证据,将依法对违法车辆给予行政处罚,并对车辆驾驶人予以记分,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信息抄告源头监管部门和车辆属地交通运管部门。
六、处罚地点
泸溪县天门溪超限检测站,地址:泸溪县武溪镇天门溪超限检测站,办公电话:0743—4267052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超限超载,文明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泸溪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日
泸溪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泸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日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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