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溪县鑫兴冶化有限公司浦市磷矿、泸溪县腾达黑磷有限责任公司高山坪磷矿采矿权处置听证会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的省级发证矿业权处置意见的函》(湘自然资函〔2019〕198号)文件授权及当事人的申请,泸溪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0年1月14日分上午9点,在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对泸溪县鑫兴冶化有限公司浦市磷矿、泸溪县腾达黑磷有限责任公司高山坪磷矿两矿业权整体补偿退出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听证会名单予以公示。
案件调查人员: 佘佐鹏 张安兵 泸溪县自然资源局
参加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水利局
县科技与工信局
浦市镇人民政府
高山坪村村民委会
岩门溪村村民委会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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