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泸溪县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08 字体大小: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泸溪县201981日开始,全面受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的申请事项。请20191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1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材料,到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告的申请受理点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个人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1231日。

一、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退役士兵档案遗失的须本人写出入伍地、入伍时间、退役时间、安置地、以及服役期间的工作经历(含服役部队、起止时间、单位主官、证明人等)。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本人写出委托书并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自查表》。

相关表格和指导手册可关注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也可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告的申请受理点领取。

6.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在安置地同一地区参保缴费的不需提供)。

二、申请受理:

1.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向原安置单位申请并提交材料。

2.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交材料。

3.原安置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都不存在或没有安置单位的,向原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的申请受理点(具体以11个乡镇公告的申请受理点为准)申请并提交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对故意隐瞒或填报虚假信息的退役士兵,查实后将视情取消补缴资格。

2.在外地工作生活或行动不便的退役士兵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生活不能自理的也可以提前向单位或申请受理点预约上门受理。

3.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推诿拒收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有类似情况,退役士兵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

泸溪县申请受理点及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申请受理点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人武部院内

0743-4266318

武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武溪镇人民政府

0743-4222731

浦市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浦市镇人民政府

0743-4611241

达岚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达岚镇人民政府

0743-4577333

合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合水镇人民政府

0743-4566006

兴隆场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兴隆场镇人民政府

0743-4688033

洗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洗溪镇人民政府

0743-4655146

潭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潭溪镇人民政府

0743-4666333

石榴坪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石榴坪乡人民政府

0743-4555388

白羊溪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白羊溪乡人民政府

0743-4599011

小章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小章乡人民政府

0743-4699587

解放岩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解放岩乡人民政府

0743-4677068

 

 

 

 

泸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729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