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路政【2018】55号)和州治超办相关文件精神,自2019年8月1日起在我县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
G319线K1791+900M处,为双向动态称重和违章电子抓拍。
二、违法超限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泸溪县武溪镇天门溪超限检测站,办公电话:0743—4267052 。
特此公示
泸溪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