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林业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关于对县林业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28 字体大小: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315日至6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和精准扶贫监督巡察。9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县林业局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将巡察情况向县林业局党组班子进行了反馈。根据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20158月在党组研究新进临聘人员时,没有纪检组长发表意见记录,党组书记不是最后一个表态发言。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1.组织生活没有严格按要求开展。局机关党支部2015年以来党小组没有开展活动,2016年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个别党员不知道 “三会一课”全部内容;个别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不清;森林公安党支部2016年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课次数均达不到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有计划无记录。2.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个别党员档案资料和支部换届资料欠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党支部2015年无党建工作资料。3.研究调整人事程序不规范。中层干部任免没有党组集体研究会议记录;抽调人员进出不规范。4.临聘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临聘人员进入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局党组对乡镇林业站聘用临时人员监管不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方面:1.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县林业局存在个别干部请假无假条、上班未签到等现象,个别临聘人员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期满后,仍在单位领取工资;县森林公安局干部职工出差、外出培训签批不规范。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要求,县森林公安局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以及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和违规扩大职工体检范围现象。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县林业局机关购置部分办公用品、支付印刷费、广告制作费和“三公”经费等未附明细单据,采购部分办公用品没有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个别项目资金报账手续不齐。部分干部职工用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填报差旅,存在借款未还现象。4.乡镇林业站有虚列支出现象。2015-2016年,19个乡镇林业站分别以不同虚列开支方式,用于单位招待费用等开支。

四、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力方面:1.2016年、2017年,生态补偿脱贫工程聘用的部分生态护林员超过聘用年龄,最大的达到79岁。2.部分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不规范、聘用资料不齐。选聘部分乡镇生态护林员时部分无公示资料,聘用的部分生态护林员所需资料不齐。3.部分林业站对生态护林员日常监管履职不到位。部分乡镇生态护林员的巡山记录本,记录本中的统计表和考核意见栏均为空白,未填写内容,考核人(监管员)也未签名和签署日期。4.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存在不规范现象。作为后盾单位帮扶的石榴坪乡民力村个别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脱贫后第二年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5.个别驻村工作队员无工作日志、个别队员日志填写不规范。县森林公安局驻峒头寨村扶贫工作队个别对员无驻村日志,部分驻村日志记录未达到驻村要求。6.部分精准扶贫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缓慢。2015-2017年县林业局帮扶石榴坪乡民力村精准扶贫工程项目共计28个,目前还有2个项目未完工。2018年县林业局驻点帮扶的洗溪镇三角潭村雀儿溪水库维修工程尚未完工。

对巡察了解到的涉嫌违规违纪及其他方面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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