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工作状况,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和国防观念,适应战时组织城区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二条、《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湘发[2001]15号)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8年11月1日在我县城区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18年11月1日上午9点30分至9点49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在白沙新城和武溪老城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三、试鸣程序: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间隔5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间隔5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一长音,时间3分钟。
试鸣期间,请城区居民和过往旅客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辨听、识别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公安机关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