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中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9 字体大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821日至9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并于1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发改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巡察整改要求当成正风肃纪的工作方向,把巡察整改时间节点当成完成任务的最长时限,通过局党组会、整改专题会、机关干部大会等多种形式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在全局上下掀起一场真刀实枪抓整改的思想氛围,为顺利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峰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查整改的日常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三)迅速行动,注重实效。20171218日,党组书记、局长张峰召集党组成员和工作专班,牵头起草巡察整改落实方案。20171228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实施情况,部署下阶段整改工作。24日再次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对前段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逐条梳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按规定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党组书记整改落实和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报告。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组政治意识不强。整改情况: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政办发〔201563的要求,我局于20171月已将原物价局的工作职能全部并入县发改局,对人、财、物实行了统一管理、统一登记和统一核算,并合署集中办公。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整改情况:1补充完善了《局中心组学习计划》,按要求、按计划组织开展学习活动;(2)进一步修改和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支部委员轮流授课;(3)定期组织开展谈话活动,重点抓好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话活动。201710月以来上党课1次,召开支委会3次,党小组会3次,党员大会2次,开展谈话26人次。

2、党建基础工作薄弱。整改情况:(1充实党务工作人员,由2人增加到3人,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台账;(2)完善支委会、党小组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做到记录规范、字迹端正、内容详细;(3)强化会议监督,提高会议执行力;(4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规范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完善相关手续,认真落实无记名投票方式,确保记载情况与会议情况完全一致。

3、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整改情况: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委以及纪委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  强化学习,把学习教育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时间上,坚持每周学习不少于半天、每两月点评、每季讲党课、每半年测试;方式上,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研讨、专题讲座、个人自学和领导干部讲党课等方式相结合,每月自选若干自学篇目,务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载体上,广泛运用微信、干部在线学习等新媒体,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范围上,全体党员干部,全员参加,对因特殊原因外出的党员干部,要做到随时联系、及时补课,确保零空白、无盲区、全覆盖。通过上述措施,强化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避免以会代学走读现象,进一步完善学习会议记录。

4、干部人事基础工作薄弱。整改情况:(1)充实人事干部力量,人员由1人增加至2人;(2)完善人事档案登记、录入、变更、调整、统计及材料上报工作,确保人事档案准确无误,手续齐全完备;(3)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通知要求,于20171215日对到龄的同志办理了退休手续,发放了《退休证》;(4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组集体研究的原则,确定专人及时、准确做好党组研究会议记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1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第一主体责任,对存在的老好人思想、个别干部纪律松散等问题,认真开展了交心谈心活动,要求其对照自己,认真剖析,及时进行整改;(2)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考勤、上班工作纪律、请假报告等制度,3次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按月公示;(3)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有错必纠,违法必究,着力加强干部自身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已扣分;4)进一步强化价格调节基金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报账程序,严格报账手续,确保基金使用合法合规。

2、对民生服务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1)将民生服务工作纳入发改重要例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细落实。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民生服务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定期查找工作落实不力的症结,在局机关形成重实绩、办实事、说实话、求实效的良好风气;(2)健全民生事项办结制度,由办公室专人登记、专人督办,及时做好解释疏导和调查处理工作,切实提升民生服务工作水平;(32017828日,97日,我局先后两次到洗溪镇水管站,要求其完备申报材料。同时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项督办,目前,该单位由于自身原因主动放弃了水价调整。

3、“三公经费”接待超标准无明细。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公务接待的范围、标准、对象和陪同人员进行了严格限定,乡镇来人接待标准控制在每人50元以内,省、州来人控制在每人120元以内;(2)严格执行州、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细化接待事项,对今后公务接待无用餐明细单附件、无具体用餐人员等内容的,财务室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自理。3)对公务接待费支付情况,坚持做到每月公示一次,每半年内审一次。

4、违规发放福利和慰问金。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六条一律”精神,加强干部职工福利、绩效考核奖发放的审核管理,做到依法依规。(2)根据县委第二巡查组反馈的情况,重新修改制定了《泸溪县发改局慰问制度》,对慰问手续、慰问对象和慰问金额进行了明确,使整改问题得到全部落实。

5、财务报账不规范。整改情况:(1)从20171210日起对办公用品和印刷品的购置,实行“归口管理、专人登记、集中审核”,从严履行报批手续,避免了多人多点采购的现象;(2)严格执行县财政局有关差旅费报销的规定,严格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印制《公务出差审批单》,一式2份,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复核、统一签字和分管领导审批;(3认真对照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强化刚性约束,规范发票来源渠道,加强财务票据审核,对报销手续不齐全、与出差事实不符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切实做到了守纪律、讲规矩。

(四)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力方面

1、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难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整改情况:(12017109日召开局班子会议,对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时间、进度、选址、工程质量、项目监理等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专项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成立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办,内设3个工作部,人员由3人增加到8人;(3加大督查力度,坚持主要领导每月现场督查一次以上,分管领导每月现场检查协调两次以上,专项办安排专人驻点监督,强力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目前,已实施平台新建、改造42个,其中5个投入使用。

2、购房安置补助和奖励资金到位慢,还有旧房未拆除,拆除旧房工时补助资金未到位。整改情况:(1)积极对接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制定和完善承接措施,争取上级支持,对已拆除旧房、入住新房的购房户,尽快将购房安置补助和奖励资金的剩余部分拨付到位;(2)加大政策宣传,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做细做实拆迁户思想工作,加快旧房拆除步伐,完成用地占补平衡工作。

3、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整改情况:结合县委“万名干部下基层助脱贫”活动,先后3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扶贫联点武溪镇大溪村、红岩村开展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救助、金融贷款、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新建、改造等政策措施宣传,“面对面”、“一对一”解读政策,同时通过互联网+社会扶贫平台、微信、印发《泸溪县脱贫攻坚工作手册》、《泸溪县脱贫攻坚到户政策口袋书》等方式,使贫困户及时熟知了当前的帮扶政策、建档立卡时间、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等基本情况,进一步提高了知晓率。

4、扶贫基础资料不完善。整改情况:(1)研究制定了红岩村帮扶规划,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220171228日、2018112日、115日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帮扶手册填写事项进行了集中培训,确保帮扶手册填写的帮扶措施与结对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完全一致;(3)邀请武溪镇人民政府3名工作人员对《帮扶手册》、“四卡合一”填写的事项、内容等逐个逐项进行了核对,并统一由驻村工作队规范填写。同时,所有帮扶措施,全部履行签名手续。

三、立足长效,巩固整改成果

(一)加强跟踪督查。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快速落地、目标尽早实现。

(二)强化责任追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坚决整改、严肃问责。

(三)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整改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于全年的党建工作始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发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的强劲引擎,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发展规划、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43-4261294

联系地址:泸溪县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电子邮箱:lxjw108@163.com

中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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