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关于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25 字体大小: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821日至930,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和精准扶贫监督巡察。根据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

1、党组政治意识不强。20162017年的党组会议记录本没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记录,2017年分工文件没有明确党组班子成员分管党建工作。

2、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2016929日的党组会议记录显示,在研究工作时,党组书记不是最后表态。1010日研究工作时,会议记录中没有党组成员表态发言记录。

二、党的建设缺失

1、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活动少,党性教育不经常,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少、掌握少。2016年度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没有个人表态等规定动作。“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记录不规范。没有开展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

2、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委班子成员、党组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过问少。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较少,负责党委和机关党支部党务工作的只有1人,且兼任扶贫村工作。

3、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委对下辖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没有认真开展,党委、党组成员没有履行联系基层支部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的职责。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开展不力。党费交纳不规范,存在半年交一次或是全年一次性交纳。党建资料整理归档不规范。

4、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没有按照县委要求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有的党员党建基础知识缺乏。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没有开展。

5、人事管理不规范。一是人事研究不规范,未见党组会议研究记录。二是临聘人员多,资金负担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不规范。三是存在在编不在岗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聚焦主业主责不够,对主体责任认识落实不到位,没有找准自身工作定位,没有认真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党组在日常管理中没有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2、存在“四风”问题。有发包包烟、超标准接待等现象。

3、“三公经费”超标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费用超控制数,其公务用车财政控制数为5.1万元,201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年公务用车5.7万元。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混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无任何收款依据入账、无审批单出差、以白条做支出、以领条做工作经费支出、违规发放加班费等问题。

5、党组、纪检组没有研究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没有制定防控廉政风险的措施或制度。党组会议记录中未发现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未见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四、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不力

1、危改资金发放跟踪管理不善。支付农村危改资金财务凭证所附花名册与实际资金发放花名册不一致。20162月发放危改资金1766.7万元,局机关财务无银行打卡发放成功回盘记录,10人未发放成功,后危改办人员证实10人为补录信息发放,未经过财务。

2、工作作风不扎实,政策宣传不到位。刘家滩村3户贫困户讲不知道帮扶干部职工名字,红土溪村1户贫困户不清楚帮扶人单位。红土溪村1户贫困户今年正在进行危房改造,对危改标准不知道,1户贫困户对产业帮扶和教育帮扶政策不清楚。

3、扶贫基础资料不完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驻的两村都不同程度存在精准扶贫资料、卡册内容填写不完整,更新不及时问题。红土溪村2户贫困户 “四卡合一”帮扶情况填写不完整,1户贫困户“四卡合一”和扶贫手册未发放。刘家滩村1户贫困户2017年结对帮扶情况仅填写一次、无日期、无帮扶对象签字。

对巡察了解到的涉嫌违规违纪及其他方面问题线索,我们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中共泸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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