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制定的“一个确保、两个完善”贫困村退出验收标准,经村自主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县审核审批、县委书记、县长签字、市州核查、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共有5个村均符合标准,于今年退出贫困村序列,现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浦市镇:长坪村
石榴坪乡:芒田村
小章乡:梓木坪村
兴隆场镇:锡瓦村、甘田坪村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