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上半年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泸溪县上半年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10 字体大小:

泸溪县2014年上半年消费品市场继续呈现繁荣旺盛的局面,这得益于城乡居民收入的稳步增加,品质生活和消费理念的不断提升,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得益于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的精心安排,各商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大大激起了消费者的购物热情;同时得益于国家惠农政策的继续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消费。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2014年上半年,我县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09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

1、按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820万元,同比增长6.5%;零售业实现销售额44274万元,同比增长10.6%;住宿业实现收入1110万元,同比增长5%;餐饮业实现收入3766万元,同比增长13.8%。

2、按城乡看,城镇商品销售额完成39487万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7.5%,同比增长14.8%;乡村商品销售额完成11483万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2.5%,同比增长14.8%,城乡消费增长幅度基本同步。

3、按限上限下看,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销售额2642万元,仅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2%,同比增长9.4%;限额以下实现商品销售额42328万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4.8%,同比增长10.6%;限额以下商品销售额仍是商品销售额走势的主导者。

4、从消费趋势看,餐饮收入回升态势明显。今年1-3月餐饮收入完成1467万元,同比增长5.2%;1-6月,餐饮收入完成3766万元,同比增长13.8%;上半年增长幅度比一季度比上年同期提高了8.6个百分点。

二、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

1、限上单位偏少,限额企业零售总额小。我县限额以上单位仅有4户,实现商品销售额2642万元,仅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2%,主导地位不突出。

2、农村商品流通不畅,乡村消费潜力挖掘不力。大多数农村个体商业仍是传统的“夫妻店”,经营规模小、品种少、层次低、成本高,抑制了农民消费欲望。我县常住人口为28.1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99万人,乡村人口17.2万人,城镇人口平均销售额为3593元,乡村人口平均销售额为668元,前者为后者的5.4倍,农村消费潜力得不到释放。

3、公费招待受限,住宿餐饮业发展乏力。因县内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制度日趋完善和严格,厂矿企业单位生产日趋困境和严峻,限制了住宿餐饮业的消费渠道,使许多住宿餐饮单位处于保运转的困局。

4、收入增幅下降,造成消费需求不旺。近一年来,我县停产和半停产厂矿企业增多,“三公经费”管理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福利奖金行为的停顿,使“中层收入”群体收入明显放缓,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从而影响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

三、几点建议

1、培育限上企业,拉动全县消费总量。积极培育一批限上企业,重点扶持有特色、有品牌的民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促进向限上企业发展,发挥限上企业主力军作用,从而做大做活我县消费品市场。

2、拓展农村市场,挖掘乡村消费潜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积极引导农村消费市场网点向合理化布局方向发展,丰富农村商品品种,提高农村商品档次,使农村消费潜力得到充分释放。

3、培育消费热点,满足不同消费结构。随着人们基本生活消费需求得到满足后,逐步追求起生活质量的需求变化,消费理念更趋理性,健康消费、品牌消费备受青睐,居民个性化消费日益突出,商贸部门应积极调研市场发展趋势,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以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需求。

4、提高居民收入,增强个体消费能力。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是影响居民消费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因素,因此,扩大就业范围、提高收入水平,保证居民收入稳定上升,以保证我县社会消费品销售总量稳步增长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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