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安全守底行动专班关于安全守底行动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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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安全守底行动专班关于安全守底行动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泸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4-07-22 字体大小:

安全守底行动半年工作总结

2024年6月27日

泸溪县安全守底行动专班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共8项监测指标,分别是持续强化专项整治、持续强化隐患清零、持续强化打非治违、持续强化标准化建设、持续强化科技兴安、持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持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截至目前,截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5起,死亡5人,受伤14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4起,死亡5人,受伤14人,经济损失2.79万元,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3%,伤人同比下降48%,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400%;消防火灾51起,死亡0人,受伤0人,经济损失6.77万元,火灾起数同比上升70%。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县应急管理、市场监督、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教体、发改、卫健、民政、自然资源、水利、文旅、高新区、农业农村、商务、住建等部门均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行动,目前各相关单位共排查全县全县隐患286条,已整改完成248条。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及安全生产守底行动要求,开展各类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844起,其中非现场执法15067起、现场执法777起,其中酒醉驾120起、超员80起、超载85起、疲劳驾驶23起、涉牌涉证151起、一盔一带违法746起,超速1419起,扣留无牌无证车辆715台。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第三方消防领域专家团队对泸溪高新区27家重点企业从建筑防火、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评估,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453条,其中建筑防火类隐患159条,占比35.0%,消防设施类隐患137条,占比30.2%,消防安全管理类隐患157条,占比34.8%。消防救援部门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春季火灾防控、“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折面破网”、人员密集场所和重大古村电气线路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及消防安全“敲门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组织联合检查4次,组织检查人员26人次,查经营网点12家,住宅事故10个,上路查处车辆4次,现场处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动摩托车134辆。卫健部门对古镇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共开展培训2次,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安全生产相关媒体资料共6次,对全系统开展集中排查行动,印制并发放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各500份,共排查出一般隐患34处,已整改完成34处,整改率为100.0%;重大隐患7处,已整改完成7处,整改率为100.0%。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排查巡查矿山矿洞、采石场56次。未发现“洗洞”盗采行为,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1宗,正在处置中;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乡镇组织开展防灾培训和避险转移演练13场,累计参与1000余人;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十多次,发送预警短信1000余条。林业部门开展林区现场宣传40次,乡镇集中宣传6次。通过铁塔哨兵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用火5起。森林防火国债项目完成林地清理29.0公里,苗木栽植8.0公里,有效增强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截至目前,小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古城古镇古村电气线路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消防隐患34处,已整改34处,整改率100%;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线路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安全隐患9处,完成整改9处,整改率100%;开展电动汽车充电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出问题8处,已整改完成8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全县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开展一次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和消防施工等专项检查,严查人员到岗履职、文明施工、危大工程管控、非法违法施工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督促各参建主体加快隐患整改销号,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共发现安全隐患 152处,整改完成152处,整改率达100%;共下发整改通知书49份,停工通知书5份,建筑起重机械停止使用通知书1份,约谈企业4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处罚金额1.6万元。检查燃气生产经营场所28处,检查发现问题17个,问题整改完成率100%;组织开展燃气安全“进校园”、“进社区”、“集中宣传”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按照国家、省、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全县全安全、消防、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累计排查餐饮企业512家,排查发现问题16个,问题整改率100%,完成使用城镇燃气的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512家,培训覆盖率100%。农业农村部门在县全范围内以突击和设点等多种方式开展农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共开展农机安全执法9次,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共排查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存在安全隐患拖拉机共22台次,主要是安全反光标识缺失,现场进行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发放整改通知书22份,现场张贴安全反光标识立即整改到位,还排查出1台无牌无证达到报废的拖拉机,联合浦市交警进行了现场切割报废,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春节、两会、3.15、五一、六一、两考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严厉打击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查处涉及安全生产各类违法案件27起,其中食品安全案22起、药品安全案3起、特种设备安全案1起、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案1起;排查发现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11起,其中整改完成11起,整改率100%。教体部门全面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围绕“防溺水、防性侵、防电诈、防欺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四防四安全,安排部署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宣讲,发放“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防性侵致家长一封信”“学生在校安全告知书”等宣传手册20余万份。共组织6次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会同33所中小学校、57所公(民)办幼儿园、25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整治,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防盗网等障碍物75个、宿舍门24扇,拆除面积534.04平方米。督促整改隐患80余处,清理疏散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等通道112处,并新增24个逃生窗和6个消防逃生楼梯。重点对校园内电动车“进楼入户”、公共区域违规停放以及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规范电瓶车停放500余台。拆除违规拉线私搭电源118处。民政部门全面组织开展一老一小服务机构消防演练活动。5月,联合县消防队在武溪镇敬老院开展应急消防演练活动,并对12所养老机构负责人和消防安全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县儿童市监全利用周末,邀县福消防队到院里,为38名在院儿童讲解消防安全知识;每月对12所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排查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三处,目前正在整改中,预计8月底整改完成;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文旅部门严查非法盗版、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安全隐患等情况,共出动293台车次,检查执法人员1066人次,检查各场所、利院、文保单位370次,收缴非法盗版出版物16本,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件,县监安全隐患3处,文保单位安全隐患8处。城管执法部门严查违规停车、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违法行为,共查处车辆违停行为646起,占道经营教育劝离310起,出店经营教育70起,效果明显。泸溪高新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走访企业200余次,发现隐患共计33个,其中一般隐患30个,立行立改30个,重大隐患3个;园区企业开工第一课完成率100%,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公司对园区各重点企业27家进行评测,并形成书面报告,进一步整改中;工贸行业企业交叉互检工作一季度完成4家,消防安全演练完成20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2次,请县景区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宣贯4次,半年来园区内企业人员死亡事故0起。

(二)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金融、房地产风险

共10项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持续落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1-5月景重本级财政受理各单位10000万元以下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评估论证申请22份,已出具资金来源审核意见22份。

二是稳妥化解存量债务。1.积极组织各级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年初已将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列入当年预算,积极筹集资金化解债务,根据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年度计划,1-5月份隐性债务还本付息已足额保障偿还大位。2.1-5月份已按时采集债务单位数据,认真审核单位数据填报,形成债务月报及时准确上报,常态化开展债务风险评估预警。

三是加强政府债券管理。1.认真做好2024年事故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储备工作,已如期完成2024年第一批次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第一批次专项债券限额18800万元,4-5月份已发行专项债券18000万元。2.1-5月按时足额支付了债券本息,确保了法定债务安全。

四是守住债务风险底线。认真落实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相关要求,持续防增量、化存量,牢牢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目前正在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洽谈非标融资转化成标准化融资事宜,目前还未达成一致意见。

五是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持续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常态化进行,我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暂无风险。

六是全力推进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坚持“三统两分”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县金融办会区到公安局等单位持续做好“盛大金禧”“云台山茶旅”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妥善处理涉案人员,目前我县投资人员情况稳定,未发生大规模集访事件。

七是全面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清理整顿。我县无地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及私募基金,2月我办组织开展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月至5月开展地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伪金交所”风险排查,我县目前暂无相关情况。

八是推动项目交付和模式转换。1.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从根本上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按照《湖南省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自2021年完成鹏程园首个交房交证楼盘项目试点以后,我县相继出台了《泸溪县交房交证实施方案》及《泸溪县交房交证部门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机制,全面实现工作常态化。我县目前无“烂尾项目”。2.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全面加强预售资金专项管理工作,对预售许可和资金监控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评估。

九是抓实融资支持和政策配套。积极引导我县金融机构对企业信贷支持力度,3月18日开展融资需求摸排工作,鼓励银行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积极开展对接工作。目前相关在建房企份将银行资金追加贷款投入项目,部分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待验收。

十是做好信访维稳和执纪执法。1.持续落实“四方见面沟通”机制,采取走访群众、实地查看方式,深入排查当前房地产开发存在的矛盾纠纷,依法依规查处违规预售、虚假宣传、挪用抽逃资金等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行为。目前已对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已累计排查项目2个,集中约谈相关开发企业负责人2次,发现问题及矛盾纠纷6条,已妥善化解问题5条,对短时间未能彻底化解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及时专人跟踪协调。

(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共5项监测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落实重点部位、场所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和专业能力,建立了协同作战机制,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通过信息共享、指挥调度、力量部署等方面的密切配合,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力量的有效整合。2024年上半年,投入警力1130人次参与联合执勤,构建了强大的安保防线,城区街面秩序井然,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是深化“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下发了《泸溪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行业场所整治工作方案》《泸溪县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行业培训会一次,行业场所整治推进会一次,联合行业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密织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每月对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开展一次治安检查,2024年上半年,查处赌博案件 26 起,其中涉赌行政案件16起,查处违法人员113人(其中行政拘留 61 人),破获涉赌刑事案件10起(其中开设赌场案件4起),刑事拘留7人。

三是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充分拓展线索来源,瞄准“涉网黑恶”、“村霸乡霸”以及开设赌场、高利借贷、围标堵标、色情服务、涉矿涉砂等领域进行串并深挖,形成常态化严打态势。

四是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突出犯罪。对电诈犯罪开展集群打击、全链条打击,压实金融、通讯、互联网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全民反诈格局,坚决遏制电诈犯罪高发势头。2024年上半年,成县涉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55起,预警劝阻 83次,止付冻结669已同元;共核减涉诈境外窝点人员87人,核减率 82.8%,涉诈重点人劝返率不断提升。

五是打好网络安全主动仗。积极适应网络斗争新态势把传统的情报阵地转移到网上,深入开展“净网”“护网”等专项行动对深层次、内幕性情报信息及时有效掌握,2024年上半年,对6家企业进行网络安全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强化了网络安全保护,没有发生重特大网络安全案事件。

(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

县已成立共5项监测指标,完成情况

1、完成39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突出问题整改。

2、打好况如下:蓝方面:召开天攻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2024年大气特护期及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县生环委办下发《关于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通知》,在余万范围内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三级管控措施;开展影响空气质量因素的溯源与走航工作,目前正在编制溯源分析报告。打好碧水攻坚战方面:开展国省控地表水水质断面和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枯水期加密监测;为保障攻坚战饮用水源安全,县政府投入资金800万元,实施泸溪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60%左右的整治工程量;依据省州文件要求,启动2024年县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完成约60个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打好净土攻坚战方面: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初步全查我县共完成两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调查,其中一个地块“泸溪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建项目(二期)地块”已于2024年4月21日完成专家评审;另一个地块“武溪镇金马安置小区地块”正在完善调查报告。根据省厅企业用地初步筛查结果,督促企业加强土壤风险管控工作。

3、以“双随机”执法检查和“四不两直”检查行动为抓手,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年1月1日以来,检查各类企业130余家次,立案调查15起,完成行政处罚20起(其中6起为2023年立案查处案件),罚款41.312万元。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春风行动”与 百名专家下基层活动为契机,深入企业开展帮扶,为企业的日常管理提供实实在在的技术指导,督促企业提高管理能力,严格执行达标排放。

4、完成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5个,其中信访件2件,交办件2件,督办件1件。

5、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截至目前已办结2起,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6000元,2起正在办理中。配合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开展环境强制险购买工作,目前完成泸溪蓝天高科有限公司、鸿运有限公司环强险购买工作。

6、指导泸溪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园区信用评价工作,完善佐证资料,按时在系统上完成填报;完成40家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工作;督促45家企事业单位开展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并完成审核;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完成28家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纳工作,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29215.96 元,完成2家企业排污权交易工作。

7、督促35家企业完成2023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63家企业纳入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完成备案工作。

8、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美丽湖南建设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宣贯,高标准推进“绿色卫士下三湘”;通过局内宣传屏滚动播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美丽湖南建设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5月22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6月5环境日为契机,向公众宣传身边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任重道远,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之路。”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守底专班工作人员落实严重不到位,调度其他牵头部门工作有所困难。

二是环保“利剑”行动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指出的泸溪高新区南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难以在年底完成整改销号任务。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和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二是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三查一曝光”(企业全面自查,行业交叉互查,专家助力侦查,广泛警示曝光)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防范,深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方面,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三合一 ”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高层建筑、物业小区等消防安全排查,重点纠治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等问题。交通安全方面,聚焦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和迎面相撞事故多发路段,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点企业全面深入开展分层级、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路面交通执法,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强化高陡边坡、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居民自建房建设、改造、装修等安全管控,严格落实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防范措施,严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安全事故发生。城镇燃气安全方面,重点围绕县调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和瓶装点、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等六个方面开展安全隐患和重大风险排查工作,坚决防止“带病”生产、“带病”经营的现象,坚决杜绝燃气事故发生。非煤矿山安全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防透水、防跑车坠罐、防冒顶片帮及露天开采防边坡坍塌等关键环节的专项整治;对停产整顿矿井、已关闭矿井和基建矿井加强巡查监管,严防非法违法生产。危化品、烟花爆竹方面,深入推进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集中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加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古城古镇古村落方面,全面落实州、县、乡、村四级消防安全包保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隐患查处、案件移交等机制;纵深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依托乡村振兴“互助五兴”基层综合治理模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防“小火亡人”事故。持续深入开展古城古镇居民自建房、燃气、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城市运行安全方面,抓实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燃气、城市建筑、城市防汛、城市消防、园区和企业生产等城市“六大重点领域”安全,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另外,校园、电力、特种设备、工贸、旅游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是着力抓好防汛度汛工作。继续实行 “四级联防”和“七捆一”防汛工作责任制模式,消除上型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高切坡建房隐患、尾矿库及在建涉水工程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四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安全(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制度,强化灾情临近预报、会商研判,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权威预警信息,提醒社会防灾避险。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水平。

五是继续抓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及风险缓释、新增债券发行、债务监测平台及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的上报、数据统计分析、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等日常工作。并按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稳妥缓释风险、管好用好政府债券”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债务管理各项工作,严防风险发生。

六是根据上级下达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督促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确保按时完成整改销号任务。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开展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不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影响恶劣的生态环境舆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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