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自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泸政人〔2024〕5号
泸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符自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县直相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符自和同志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永忠同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国生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向民利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雷自兴同志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高永红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晓蓉同志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再宏同志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延红同志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罗远清同志泸溪县华瑞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符 杨同志任湖南华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泸溪县华瑞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杨茂军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罗远清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
罗云结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刘 亮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3年3月23日计算起;
唐晓军同志任县水利局总工程师,其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8日计算起;
张玉秀同志任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8日算起;
徐国强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8日算起;
李 伦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其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8日算起;
邓玲梅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8日计算起;
邓发君同志任县应急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其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8日计算起。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