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溪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泸溪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30 字体大小: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溪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泸溪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泸溪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隐患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趋势预测

我县地质灾害以降雨型为主,地质灾害隐患和中高风险区在大到暴雨的诱发下快速形成灾害。预计泸溪县2024年汛期总降水量偏多,呈前涝后旱趋势。汛期降水总量为1000~1100mm(历年均值990mm),较常年同期偏多一成,其中4~6月降水总量较常年偏多,为600mm左右(历年均值575mm);6~8月降水总量略少,为500mm左右(历年均值562mm);7~9月降水总量偏少,为400mm左右(历年均值415mm)。雨水集中期预计出现在5月中下旬、6月中旬至7月上旬,期间降水强度大,局地有暴雨和洪涝发生,并可能诱发滑坡、崩塌、局地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7月中旬雨季结束后有中等程度干旱发生。夏季平均气温偏高,极端最高气温39~40℃;≥35℃高温日数偏多,为15~30天,主要集中在7月中旬至8月中下旬,期间有高温热害发生。

(二)地质灾害发生时段预测

滑坡、崩塌直接诱发因素是降雨,暴雨一般在每年4-9月出现,因此,整个汛期随时都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其中6-8月为高发期。

(三)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区域预测

滑坡、崩塌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山坡地带,这类地区地形变化大,容易造成暴雨下渗。同时,地表水下浸,容易形成陡立临空面,从而产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1.地质灾害区域分布

综合2023年由湖南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提供的《泸溪县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情况分析, 2024年度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主要有: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A.县城武水干流沿线以及武水以北滑坡、崩塌高易发区。全区面积30.43km2,占泸溪县总面积的2.67%,包括武溪镇、洗溪镇、潭溪镇的大部分,含原梁家潭、八什坪全部。

B.白羊溪—能溪河滑坡、崩塌、泥石流高易发区。全区面积123.37km2,占泸溪县总面积的8.38%,包括白羊溪乡大部分,洗溪镇南部、小章乡北部以及解放岩乡东北角。

C.石榴坪—达岚滑波、崩塌高易发区。全区面积 187.12km2,占泸溪县总面积的12.72%,包括合水镇南部,达岚镇大部分以及石榴坪乡全部。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A.解放岩—巴斗山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全区面积607.03km2,占泸溪县总面积的41.25%,包括原踏虎北部、兴隆场镇西部、向北至沿江沿线及解放岩乡一半区域。

B.县域中部滑坡、崩塌、泥石流中易发区。多为乡镇交界地带,全区面积25.39km2,占泸溪县总面积的1.73%,包括潭溪镇、洗溪镇、武溪镇南部,原永兴场东部,浦市镇西部,合水镇北部等。

C.武溪-浦市-长坪滑坡、崩塌中易发区。县境东部沅水干流流域,全区面积170.27km2,占泸溪县总面积的10.87%,涉及的乡镇包含武溪镇南部、浦市镇的大部分。

D.军亭界-杜家寨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位于县境东北部,面积155.55km2,占泸溪县总面积的10.57%,包括武溪镇北部、军亭界林场及洗溪镇东部酉水溪沿线。

(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除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之外地区,均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低易发仅说明发生概率较低,汛期仍要加强群测群防。

2.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集中分布在白浦公路沿线和武溪、洗溪、浦市等乡镇的采石场。地下采矿易导致地下采空,地表承载力弱,诱发地裂缝、崩塌、滑坡、地面塌陷。

3.道路地质灾害预测

我县境内319国道沿线为红砂页岩顺层坡段,由于公路均为削坡劈山修筑,边坡陡峭、结构松散,汛期发生滑坡、崩塌等灾害风险较大,是地质灾害高危险区。

4.重点地质灾害点预测

结合全县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以及2024年汛前地质灾害巡查情况,目前已知全县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共110处,其中,县自然资源局管控隐患点90处,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管控隐患点14处,县教体局管控隐患点6处。此外,处于不稳定状态有可能造成危害的隐患点18处。分别是:武溪镇城北社区2组沙子坡东南侧滑坡;武溪镇黑塘村6组周家庄;洗溪镇洗溪社区(黄土包);洗溪镇榔木溪村2组印家;合水镇横坡村6组栾田坪滑坡;合水镇祖坟山村4组下中垅山滑坡;浦市镇马王溪村5组广茅挖滑坡;浦市镇岩头山村7组水尾;浦市镇渔坪村4组茶林溪;兴隆场镇德堡村4组上德堡滑坡;石榴坪乡芒田村九组桐坨滑坡;解放岩乡场上村(原牛场村1组)滑坡;潭溪镇小陂流村滑坡;达岚镇达岚坪社区6组社区;白羊溪乡马王溪村3组村部楼北西侧滑坡;白羊溪乡马王溪村3组王水坪崩塌;白羊溪乡马王溪村4组爬山滑坡;小章乡瓦槽村阳龙寨滑坡。

二、重点隐患点、风险区及切坡建房点应急和防治措施

(一)各乡镇辖区所管控重点隐患点防范处理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所管控隐患点(详见附件1)制定防灾避险处置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在隐患点设立警示牌、防灾公示牌、避灾路线牌。

2.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向受威胁居民发放 “两卡”(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组织对隐患点裂缝进行填埋,防止雨水和地表汇水直接渗入滑体内,在滑坡后缘变形区设立 3-5个监测点,明确监测责任人,在汛期大雨或持续降雨时期,持续加强动态监测和巡查,并做好监测台账。

(二)各乡镇辖区所管控中高风险区防范处理

根据泸溪县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初步成果,我县中高风险及以上斜坡单元共831处(详见附件5),其中,高风险斜坡31处,中风险斜坡800处,分别为:武溪镇94处、达岚镇71处、合水镇103处、浦市镇87处、兴隆场镇26处、解放岩乡27处、洗溪镇192处、潭溪镇101处、白羊溪乡74处、小章乡29处、石榴坪乡27处。泸溪县自然资源局及技术支撑单位根据地灾调查成果指导各乡镇、村组制定完善地灾风险区避险转移预案,明确乡镇、村组防灾责任人员。

(三)各乡镇辖区所管控中高风险切坡建房户防范处理

目前,我县已知切坡临坡建房受威胁户1963户,其中高风险111处、中风险1852处,分别为:武溪镇120户、达岚镇129户、合水镇302户、浦市镇149户、兴隆场镇74户、解放岩乡107户、洗溪镇381户、潭溪镇263户、白羊溪乡277户、小章乡118户、石榴坪乡43户。各乡镇要对切坡临坡建房隐患点(详见附件4)进行加强管控,落实好防灾责任人员,按照识别到户、责任到户、预警到户、宣传到户、监管到户的“五个到户”工作思路,切实抓好防治工作落实。同时,要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全面核查房屋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严格控制切坡建房,对确需切坡的,应指导建房村民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坚决遏制因切坡临坡建房造成隐患出现。

(四)319国道沿线隐患防范处理

县交通及公路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所管控隐患点(详见附件2)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队伍,明确专人在汛期开展动态巡查、排查;在隐患点周边统一设立警示牌,提醒行人、车辆加强防范;汛期严禁盲目开挖坡体、采石等人为破坏活动;公路地质灾害一旦发生时,公路、交通等部门要立即到发灾现场进行处置,确保319国道畅通。

(五)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处理

县教体局要根据本部门所管控隐患点(详见附件3)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队伍,加强广大师生防灾应急知识宣传,合理设置警示牌,并明确专人在汛期开展动态巡查、排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做到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撤离,全力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三、防灾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地灾防治领导小组,加快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和群专结合的预警预报系统,切实落实好“七捆一”防灾责任,做到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抓,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二)加强监测,确保预警。汛期(4-9月)是地质灾害多发时段,各乡镇要明确专人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将监测责任捆绑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组和监测责任人,发现重大险情或形成灾害时,应及时报告,主要领导要第一时间亲临现场调度指挥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三)制定预案,防灾避灾。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地灾隐患点情况,逐点制定防灾避险应急预案,并广而告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地质灾害发生时应及时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和必要的抢险物资,充分应对突发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工作建设,逐点设置防灾工作责任公示牌、警示牌以及避灾路线牌等标识,按年度计划推行地质灾害避灾避险演练,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四)加大宣传,规范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 提高广大群众防灾意识;建立群测、群防、群治体系,提高防治地灾的自觉性。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在建房筑路时对不稳定斜坡进行稳定处理:施工单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开工前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早发现问题, 及早采取措施,矿山企业要按设计规范开采,对已经存在严重地灾隐患的开采点企业要立即停止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行为,采取措施解除不安全隐患,以减少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

(五)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管理,完善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防治“三查”、监测预警、灾险情速报、日报、月报、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等制度。自然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应急、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文旅、教体、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主管领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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