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溪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溪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泸溪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泸溪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马路市场”安全隐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围绕在国道、省道、县乡道及农村其他重要交通干道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堵塞交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马路市场”;在城区占用主次干道,违规占用道路并严重影响交通道路交通秩序的各类“马路市场”;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等三类重点,坚持“安全至上、民生为要、科学治理、常态管理”原则,采取取缔、搬迁、设置硬隔离临时管控等措施,着力消除“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乡镇负责”的集贸市场常态化监管和执法管理体制。
二、重点任务
(一)依法取缔或搬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马路市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一市场一方案”原则逐一落实整改,对集市外溢侵占道路的,采取设置物理隔离、加派人员规范劝导、划定市场边界等方式退市还路;对位于长下坡、急弯及临水临崖等路段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取缔;对位于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道路的马路市场,予以强制搬迁,确保实现“摊清、人清、路畅”。
(二)严格管控不能及时清退的马路市场。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马路市场,建立临时交通管制机制,在赶集时段对该路段进行临时交通管制,安排人员值守,禁止车辆通行,坚决杜绝马路市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三)加快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马路市场搬迁转移。根据人民群众需求,结合乡镇、村规划,合理选择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用地,通过各种融资途径,争取省州财政补助支持,抓紧解决市场建设问题,新建、改建一批农村集贸市场。
(四)建立健全农村地区马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农村地区马路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实施步骤
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中旬)。各乡镇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部署,细化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6月中下旬)。各乡镇组织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本辖区“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治理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7月)。“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治效果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马路市场”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各乡镇深入分析本辖区“马路市场”隐患,健全完善治理和管理层面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确保“马路市场”不反弹,不露头,巩固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认真推动“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的牵头汇总和综合协调作用,确保动员部署、方案制定、排查整治、巩固提升、监督检查、落实到位,并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性开展工作。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强化责任考核,将该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促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走形式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教育引导。各乡镇要组织“马路市场”周边交通安全劝导员深入开展教育劝导,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典型交通安全案例展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形式,警示市场摊贩不占道经营,不在市场周边道路上乱停乱放车辆。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兴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四)联合执法管控。各乡镇要以“马路市场”为中心,辐射周边重点国省县乡干道,加强日常巡逻管控。同时结合全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三年整治行动和两违整治等,严查机动车违规停放、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必要时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将组织整合各方面执法力量,予以支持。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隐患排查整治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出行安全的根本之举,是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根据实际制定本乡镇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排查整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马路市场、劳务市场、占道经营等安全隐患排查,形成工作台账(附件2);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联动县整治办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强化信息报送。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专班成员单位要明确具体联络人,各乡镇要明确专项行动负责人及工作联系人,并于6月19日前将相关人员的姓名电话(附件3)填写报工作专班办公室;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工作台账及工作小结报交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李书杰,电话号码:18174339189。
附件:1.泸溪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
班成员名单
2.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台账
3.联系人登记表
附件1
泸溪县“马路市场”安全隐患百日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李文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远康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黄俊彪 县公安局党组副书记、政委
成 员:李 勇 县发改局局长
张明永 县财政局局长
杨茂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符红松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 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谭 鹏 县商务局局长
李和华 县住建局局长
张昌善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田继承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县整治办主任
胡灵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建国 县交通运输执法局专职副局长
王 平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田岩山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远涛 县委督查室主任
徐建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11 个乡镇乡(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办主任田继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田岩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等单位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工作专班为县政府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XXX单位)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台账
时间:2023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 | ||||||||
序号 |
乡镇名称 |
市场名称 |
具体位置 |
问题隐患 |
整治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 |
备注 |
附件3
联 系 人 登 记 表
乡镇名称 |
负责人名称 |
负责人电话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