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泸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文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县直相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文波同志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易 勤同志任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郑孟华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总工程师;
向亮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本和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熊 敏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唐晓军同志任县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为群同志任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免去李作明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健国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免去张碧桃同志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邓玲梅同志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玉秀同志任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国强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保成同志任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县人防办副主任职务;
邓发君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伦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金强同志任县水电公司经理。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