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泸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1 字体大小:

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各单位:

泸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月23


泸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

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高质量发展、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稳步提升,推进全域全员全程全面文明创建,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全域创建的指导意见》(湘办发202229)和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政府决定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重在建设、为民惠民、分类指导、质效统一、守正创新的原则,以文明城市创建统筹文明创建、文明实践、文明培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全域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泸溪,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创建目标

文明城市创建成效明显,精神文明创建水平进入全州第一方阵,城乡公共治理、社会公共服务、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改善,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2023年高分通过省文明办实地测评,2024年申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2026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为民惠民。始终把“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创建成效的根本标准,创建过程请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由群众评价、创建成果让群众共享,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解难题、惠民生,办实事、做好事,持续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抓重点、攻难点,在发现问题中剖析根源,在解决问题中探索新路,在巩固成果中提升水平,坚决补齐补强各类创建短板弱项,全面提升创建质量与水平,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看病上学、养老托幼、交通出行、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民生问题。
  (三)坚持对标达标。精细对照中央和省测评体系各项标准,将标准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具体事项,强化指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彻底消除工作盲区和死角;紧扣创建工作各个环节要素,综合施策,实现各项指标良性均衡发展,力争在每年度测评中得高分、走前列。
  (四)坚持融合创新。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统领,统筹抓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综合治理、新时代文明实践、民族团结、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有机融合,推动各乡镇、单位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体系;积极探索创新思路、举措、载体,打造特色亮点,提升创建质效。
  (五)坚持常态长效。转变创建理念和思路,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建立健全任务分解、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责任追究、群众参与、测评迎检等常态化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总体目标及实施步骤
  按照“筑基2023、提质2024、冲刺2025、决胜2026”的规划,举全县之力,大干苦干三年,高分高位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其中2023年为重点攻坚、整改提升年。
  1.年度目标:着力完善机制体制,开展全域创建,突出基础建设,补齐弱项短板,各项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2.主要工作:组织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会议,对创建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铆足干劲、全力创成。制定《泸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组织架构、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方责任、定期调度推进、加强考评奖惩,合力推进工作。围绕群众长期反映的热点问题、省州测评反馈的重点问题、制约创建知晓率提升的难点问题,彻底有效抓整改。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修补和有机更新,持续推进地下管网建设、路面修复更新、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十五分钟生活圈”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提升、村镇空间清朗、背街小巷整治等综合治理行动;进一步健全落实行之有效、全民参与、各方认可的制度机制,提升村镇管理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水平,攻克小广告、不文明养犬、占道经营、交通乱象、违章搭建等顽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文明典型选树宣传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宣教活动。
   五、主要任务

围绕测评体系,着力实施“六大工程”,努力开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新局面。

(一)深化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挖掘好、提炼好、宣传好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发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教体局,各乡镇)

2.深化思想道德建设。综合运用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手段,持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大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等典型培育、学习宣传、关怀礼遇力度,维护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的荣誉和形象,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

3.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推进“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等实践活动,建好用好乡村“复兴少年官”,引导少年儿童从小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深化全民阅读活动,用好农家书屋,建设书香泸溪。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的文明行为教育引导,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和民族团结等活动。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增强科普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科学素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各乡镇)

(二)深化文明城市提质工程。

4.注重科学规划,突出文明城市建设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环境友好性、生活宜居性的规划管控,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各乡镇)

5.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对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加快公共卫生间、隔离防护栏、绿化带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对主次干道、人行道坑洼路面、缺损井盖、老旧(废弃)电箱、破损路灯等基础设施修补提升,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特别是要统筹各方面资金,增加对小区、背街小巷等测评项目专项资金投入,大力推进老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

6.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排查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建设规划,推进无障碍通道、缘石坡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车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高无障碍设施覆盖率,全力打造无障碍出行和高效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广电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办、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7.加强全县消防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尽快建立配齐、更换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超、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在有条件的小区内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设立指示牌,加强消防知识入户入店宣传,提升市民群众安全隐患预防和自救能力。常态化开展飞线充电整治。(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乡镇)

(三)实施城市规范管理提升工程。

8.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清扫。继续推行“周五大清扫”活动,由联点社区县级领导带头、联点单位抓实,组织志愿者深入联点社区开展“画里泸溪文明有我”爱国卫生清扫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开展大清扫、大排查,强化对卫生死角的清扫力度;鼓励社区居民踊跃参加,使卫生清洁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形成垃圾分类清理、牛皮癣(小广告)清除、杂物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靠)治理等常态化管理机制;把“周五大清扫”活动纳入考核范畴,将其开展情况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步督查,并计入当月考核分值。(责任单位:联系网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9.常态化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针对小区、背街小巷等测评项目涉及部门多、职责交叉重叠等情况,建立泸溪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文明办牵头,定期召开由县城管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推动社区、小区、背街小巷车辆乱停乱靠、杂物乱堆乱放、牛皮癣(小广告)张贴、缆线凌乱等专项治理行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泸溪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常态化开展小区物业治理。坚持以“五进小区”模式为抓手,加快构建党建+网格+小区+业主+物业的“大治理”格局,探索形成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保障性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三种模式,制定出台物管准入、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物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加快物业管理进小区。重点加强电动车使用管理,整治电动车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牵头单位: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武溪镇;责任单位:联系网格县直各单位)

11.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整治。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的整治,解决好重要路段、重点区域的交通阻塞问题,对随意调头、随意拐弯、随意抢道、乱鸣喇叭、闯红灯、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车辆要严查、严管、严教、严罚;对城区交通路口全面排查,进一步优化红绿灯设置,对部分交通路口红绿灯时间进行调整,保障车辆与行人有序通行;在此基础上,各牵头单位要加大督导,督促志愿者履行职责,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责任单位:武溪镇、联系网格县直各单位)

(四)深化文明创建示范工程。

12.夯实文明城市全域创建基础,培育建设一批具有强大示范作用的村镇、行业、单位、家庭、校园和社区、小区、窗口单位、风景旅游区、集市、餐饮示范店,实现精神文明创建由中心城区向所有乡镇和村(社区)延伸,由机关事业单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拓展,由线下向线上推进,全面调动全社会、各行业创建积极性、主动性,着力建设全域文明。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为基础,引导有基础条件、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村镇、单位全面提质增效,打造沿湖沿江沿交通干线的文明走廊、文明带,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五)深化文明风尚培育工程。

13.巩固精神文明教育成果,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和文明健康知识,深化文明行为促进。做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和落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周五学习内容。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动机制,组织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商务、文旅、卫健、林业、市场监管、教育、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行政管理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开展不文明行为联合检查。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县蔚然成风。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宣传引导和全面节约文明行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市场监管局)

14.加大禁毒宣传教育和毒品问题专项治理力度,推动无烟环境建设,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建设健康泸溪。(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

15.强化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注重网络空间文化培育、行为规范、生态治理,打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

16.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村(居)民自治组织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用,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破除陈规陋习,培育时代新风新貌。(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7.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开展信用应用,规范社会信用监督管理,深化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构建诚信泸溪。(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人行)

18.持续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推动传统节日振兴。做好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艺术价值,创作更多呼应时代、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文艺作品。(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

(六)深化文明实践引领工程。

19.推进县新时代文明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文明单位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乡镇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全覆盖,在居民聚集区、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公共场所设立文明实践点(基地),构建点多面广、功能完备的“15分钟服务圈”。(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20.健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完善志愿者动态管理、激励保障、政策扶持制度,加快形成应急志愿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21.整合基层阵地、下沉优质资源,紧扣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等工作任务,围绕群众最关切的现实问题,组建专业志愿服务队、“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志愿服务队,培育百姓宣讲队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为重点,打造一批务实管用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全力擦亮“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3年3月下旬前,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完善创建方案,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二)第二阶段。4月下旬前,各部门要针对自身创建短板,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按周制定重难点工作销号计划表。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全县范围内的创建活动,按周调度并上报县文明办。加大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力度,广泛动员本辖区内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县创文办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各责任单位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第三阶段。5月,省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对我县进行文明城市指数测评,测评结果为文明城市创建重要依据。

(四)第四阶段。2023年6月至12月,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束后,对标对表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查漏补缺,按照既定流程完成创建后续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创建。全县上下务必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牵头抓总,分管领导抓实抓细的工作要求,以文明创建为引领,切实增强创文“一盘棋”意识,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县级分管领导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调动各方资源,推动形成牵头(责任)单位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联点县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到分管领域(行业)、联系乡镇、联点村(社区)对创文重点工作、专项行动和交办问题进行督导,强化对分管领域(行业)、联系乡镇、联点村(社区)存在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强化部署安排,加强对本单位和主管行业领域的督促指导,紧盯短板弱项,对照标准、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全面建立县委、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四级联动、包联共建”机制,落实包联村(社区)结对共建责任,助力村(社区)文明创建。

(二)抓好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全媒体优势,开设专题专栏,大力营造“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在城市出入口、车站、广场等醒目位置设置创建文明城市的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并通过编印宣传册、举办活动、创作文艺作品等形式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三)从严督查抓落实。进一步强化督导力量,在整合县创文办人员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督查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配置,加强综合协调、资料收集、宣传教育、督查考核等统筹协调力度,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督查考核质量的提升。坚持常态督导督查,按照《泸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考核方案》文件要求,推动落实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强化年度考评、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对未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导致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失分的,扣除绩效考核相应分值,直接取消文明单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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