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州森防指关于扎实抓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特就春节期间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面组织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灭火及民事用火管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报、网络等媒体和流动宣传车、警示牌、标语、横幅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禁火令》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民事用火常识。同时,切实发挥各村组护林员积极性和作用,采取喊喇叭、敲铜锣等土办法,在团寨、田间地头、林区林地开展流动宣传,发现火情及时处理,确保把隐患掐断在苗头冒出前。继续开展“院坝会+敲门行动+防火公约+用火承诺书”和“五进
三包”活动,全力营造“林区不用火、人人懂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
防火宣传要坚持做到“六个天天”:电视广播天天讲、手机短信天天发、防火锣鼓天天敲、宣传车辆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加强巡查管控。一要严格民事用火。严格实行团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采购、使用报备审批制,集中时间、地点燃放,做到有人监管;积极督促村民规范熏肉,严禁春耕用火,加强电线、杂物等排查清理,确保团寨消防安全。二要严控火种入山。严禁火种火源入山和野外用火行为,各乡镇要在辖区重要区位、重点时段增卡设站,增加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入山登记,“香、纸、烛、炮”一律不得进林区,引导绿色文明祭祀,严厉打击烧炭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特别对天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乡镇重点林区、火灾多发易发地段等要严防死守。三要严促山林巡护。各乡镇要勤巡逻,村护林员要勤巡山,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山火巡护力量和巡护密度。县林业局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县森防办要强化督促检查,做到“一天一全覆盖”检查,充分运用督查通报“指挥棒”强化工作落实落地。四要严盯重点人群。对中小学生、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老人等群体要加强监控,严防失火现象发生。五要严查火灾隐患。对林边、地边、村边、路边、坟边、山边的危险可燃物及时进行清除,对进入林区的生产性用火或非生产性用火坚决予以制止。六要严厉依法治火。对在林区随意用火导致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从严、从重查处,追究责任者责任,或者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等。
三、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森防指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值班值守安排到位、责任分工细化到位、信息联络通畅到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坚持卫星林火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度、火场气象地形等信息,对迟报、瞒报火情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应急处置。各乡镇、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火”的原则,建立防火责任制,把责任明确到人、到山头地块,做到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切实把群众和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保障森林防灭火投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人员、防火物资及工具的储备建设,扑火人员要开展技能培训和防灭火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就近出动、快速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